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8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的教义才能理解圣言

WH8.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3464, 5402, 54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来自那些被主光照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圣言能通过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而被理解(10324节)。处于光照状态的人从圣言为自己构建教义(9382, 10659节)。那些根据教会的教义教导和学习的人和那些根据圣言的字义教导和学习的人,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9025节)。那些没有教义,只专注于圣言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会犯很多错误(10431节)。

当那些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到了成年,能以自己的理解力来明白事物时,他们就不会简单地停留在他们教会的教义中,而是根据圣言来查看它们是不是真的(5402, 5432, 6047节)。否则,每个人相信真理的依据,仅仅是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或在他出生的本土就是这样,无论这个人生来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6047节)。尽管如此,已经成为信仰问题的原则,在未经深思熟虑之前,不可轻易抹除(9039节)。

教会的真正教义是仁与信的教义(2417, 4766, 10763—10764节)。信之教义并不构成教会,构成教会的乃是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 809, 1798—1799, 1834, 4468, 4672, 4766, 5826, 6637节)。除非人照教义生活,否则教义什么都不是;谁都能看出,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而不仅仅是为了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1515, 2049, 2116节)。当今教会有信之教义,没有仁之教义;仁之教义已经退化为一种学问,被称为“道德神学”(2417节)。如果人们是基于他们的生活,因而基于他们的仁爱而被视为教会成员,那么教会将合而为一(1285, 1316, 2982, 3267, 3445, 3451—3452节)。仁之教义远远胜过与仁分离的信之教义(4844节)。对仁爱一无所知,对天堂就一无所知(4783节)。只持守信之教义,不持守仁之教义,就会陷入错误;关于这些错误,可参看(2383, 2417, 3146, 3325, 3412—3413, 3416, 3773, 4672, 4730, 4783, 4925, 5351, 7623–7627, 7752–7762, 7790, 8094, 8313, 8530, 8765, 9186, 9224, 10555节)。

那些只专注于信之教义,不专注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在过去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或非利士人3412—3413, 3463, 8093, 8313, 9340节)。古人有爱主、爱邻的教义,信之教义附属于它(2417, 3419, 4844, 4955节)。

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以后能被理性和知识确证,因而更充分地被理解和强化(2553, 2719, 3052, 3310, 6047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51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是相信教会的教义,没有任何理性思考(3394节)。

不盲目地确认信条,而是在确认之前先看看它是不是真的,这是智慧人的标志;那些享有光照的人就是这种情况(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确认之光是属世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这光甚至可能在恶人中间(8780节)。一切事物,哪怕虚假的东西,也能被确认,以至于看似真理(2477, 5033, 6865, 8521节)。

婚姻之爱 #318

318.⑴一方配偶死

318.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真正的婚姻之爱就像一架天平,能权衡再婚的倾向。以前的婚姻之爱越接近真爱,再婚的倾向就越消退。相反,以前的婚姻之爱越远离真爱,再婚的倾向就越增长。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婚姻之爱与心智的联结在程度上是同等的;一方配偶死后,只要对方仍活在世上,这种联结就会持续下去;它将再婚的倾向保持在平衡中,如同保持在一架天平上,根据真爱归为己有的程度而使天平倾斜。但是,由于现在很少有人靠近这爱,顶多迈出几步,所以对大多数人来说,天平接受了倾向的附加重量后,通常上升到平衡点,然后在那里摇摆一下,就偏向另一侧,也就是婚姻那一侧。

对那些前一段婚姻中的爱情远离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情况则截然相反。这是因为远离这爱与心智的分离在程度上是同等的。一方配偶死后,只要对方仍活在世上,这种分离也会持续下去,并进入对方与配偶意愿分离的意愿,导致倾向于一个新的联结。在这种意愿倾向促使下,朝此方向的思维会带来以一种更紧密、更令人愉快的联结而共同生活的希望。

再婚的倾向是由以前的爱情状态产生的,这是众所周知的。此外,理性也能看清这一点,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含有失去的恐惧和随失去而来的悲伤,这种恐惧和悲伤就处于心智的至内在区域。正因如此,由这爱所产生的这些情感越是同在,思维和意愿,因而意图中的灵魂就越倾向于和它原来与之同在并存在于其中的那个人同在。由此可知,心智照着它在前一段婚姻中所体验的爱情程度而与另一段婚姻保持抗衡。正是这爱使得夫妻死后会重新结合,像在世时那样彼此恩爱。不过,如前所述,现在这样的爱情极其罕见,人们几乎连手指都没触碰过它。那些没有触及它的人,尤其那些相差甚远的人,死后都渴望与另一个女人或男人结合,就像他们在前一段冷淡的婚姻生活中渴望分离那样。我们将在下文详细讨论这两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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