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的教义才能理解圣言
WH8.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3464, 5402, 54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来自那些被主光照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圣言能通过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而被理解(10324节)。处于光照状态的人从圣言为自己构建教义(9382, 10659节)。那些根据教会的教义教导和学习的人和那些根据圣言的字义教导和学习的人,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9025节)。那些没有教义,只专注于圣言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会犯很多错误(10431节)。
当那些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到了成年,能以自己的理解力来明白事物时,他们就不会简单地停留在他们教会的教义中,而是根据圣言来查看它们是不是真的(5402, 5432, 6047节)。否则,每个人相信真理的依据,仅仅是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或在他出生的本土就是这样,无论这个人生来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6047节)。尽管如此,已经成为信仰问题的原则,在未经深思熟虑之前,不可轻易抹除(9039节)。
教会的真正教义是仁与信的教义(2417, 4766, 10763—10764节)。信之教义并不构成教会,构成教会的乃是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 809, 1798—1799, 1834, 4468, 4672, 4766, 5826, 6637节)。除非人照教义生活,否则教义什么都不是;谁都能看出,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而不仅仅是为了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1515, 2049, 2116节)。当今教会有信之教义,没有仁之教义;仁之教义已经退化为一种学问,被称为“道德神学”(2417节)。如果人们是基于他们的生活,因而基于他们的仁爱而被视为教会成员,那么教会将合而为一(1285, 1316, 2982, 3267, 3445, 3451—3452节)。仁之教义远远胜过与仁分离的信之教义(4844节)。对仁爱一无所知,对天堂就一无所知(4783节)。只持守信之教义,不持守仁之教义,就会陷入错误;关于这些错误,可参看(2383, 2417, 3146, 3325, 3412—3413, 3416, 3773, 4672, 4730, 4783, 4925, 5351, 7623–7627, 7752–7762, 7790, 8094, 8313, 8530, 8765, 9186, 9224, 10555节)。
那些只专注于信之教义,不专注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在过去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或非利士人3412—3413, 3463, 8093, 8313, 9340节)。古人有爱主、爱邻的教义,信之教义附属于它(2417, 3419, 4844, 4955节)。
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以后能被理性和知识确证,因而更充分地被理解和强化(2553, 2719, 3052, 3310, 6047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51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是相信教会的教义,没有任何理性思考(3394节)。
不盲目地确认信条,而是在确认之前先看看它是不是真的,这是智慧人的标志;那些享有光照的人就是这种情况(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确认之光是属世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这光甚至可能在恶人中间(8780节)。一切事物,哪怕虚假的东西,也能被确认,以至于看似真理(2477, 5033, 6865, 8521节)。
168.由于很少有人了解影响被主教导之人的理解力的光照,所以有必要说说它。来自主的光照有内在的和外在的;来自人的光照也有内在的和外在的。来自主的内在光照在于一个人一听见便发觉所说的话是否真实;外在光照则由此而出现在思维中。来自人的内在光照来自纯粹的确认,来自人的外在光照则来自纯粹的知识。有必要说一说它们各自的情况。
理性人凭来自主的内在光照,一听说许多事,就立刻发觉它们是否真实。例如,爱是信的生命,也就是说,信从爱获得其生命。凭内在光照,人们发觉,一个人会意愿他所爱的,行他所意愿的,这意味着爱就是行。他们还发觉,一个人也会意愿并行出他出于爱所信的,这意味着信也是行。他们又发觉,恶人不可能拥有对神的爱,或对神的信。凭内在光照,理性人一听说神为一;祂是全在;一切良善皆来自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一切良善皆来自良善本身,一切真理皆来自真理本身,也会发觉一些事。当人听说这些事和其它类似的事时,就在内心深处发觉它们;他拥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他拥有理性,并且这理性就在光照它的天堂之光中。
外在光照是来自内在光照的思维的一种光照;思维处于这种光照,会到它保持它从内在光照中所获得的那种感觉,以及它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程度,因为它从这些东西中提取支持它的理性。来自这种外在光照的思维从两边看东西;它一边看支持它的理性,一边看驳倒它的表象或幻觉;它驱散后者,收集前者。
来自人的内在光照则完全不同。在这种光中,人从一边,而不从另一边看东西;一旦下定决心,他就在一种光中看东西,这光看似前面所说的光,但它是一种冬光。以由于贿赂和利益而判案不公的法官为例。一旦通过法律和论据将他们的判决合理化,他们在这判决中就只看见公义。事实上,他们可能看到某种不公,但他们不想看见它,所以就掩盖问题,使自己瞎眼,从而不再看见它。这同样适用于在判决中受友情,或得宠的渴望,或关系纽带影响的法官。
这种人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从权威人士或名人嘴里所听来的一切,或他们从自己的聪明中所孵化出来的一切。他们是盲目的理性者,因为他们的视觉来自他们所确认的虚假;虚假关闭视觉,而真理却打开视觉。这些人从真理之光看不见任何真理,从对公义的爱看不见任何公义,只从确认之光,也就是一种幻光去看东西。在灵界,他们看上去就像没有头的脸,或脸类似后面是木头脑袋的人脸;他们被称为理性动物,因为他们的理性只是潜在的。那些出于刻在记忆上的纯知识思考和谈论的人,就具有来自人的外在光照;这些人几乎没有能力从自己确认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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