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7

三、唯有那些被光照的

三、唯有那些被光照的人理解圣言

WH7.人类的理性官能若不被主光照,就无法理解神性事物,甚至无法理解属灵事物(2196, 2203, 2209, 2654节)。因此,唯有那些被光照的人才能明白圣言(10323节)。主使那些被光照的人能理解真理,还能辨别那些看似相互矛盾的事物(9382, 10659节)。字义上的圣言就看似不一致,有些地方甚至自相矛盾(9025节)。因此,圣言可被那些没有被光照的人任意解读和应用,以证实任何观点或异端邪说,并捍卫任何世俗和肉体的爱(4783, 10330, 10400节)。从圣言获得光照的,是那些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而阅读它的人,而不是那些出于对名利地位的爱,因而出于对自我的爱而阅读它的人(9382, 10548—10550节)。那些过着良善的生活,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被光照(8694节)。那些内在被打开,因而其内在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的人被光照(10400, 10402, 10691, 10694节)。光照是对心智内层的一种实实在在的提升,也是进入天堂之光的一种提升(10330节)。对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来说,来自内在,也就是经由内在来自主的神圣会流入进来,尽管他们自己对此一无所知(6789节)。那些由主引导的人被光照,并看见圣言中的真理,而那些由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10638节)。受主引导的,是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的人,以及那些喜欢照神性真理生活的人(10578, 10645, 10829节)。对人来说,圣言照着他所过的爱与信的生活而活过来(1776节)。那些源于人自己的聪明的事物本身没有生命,因为没有任何良善来自人的自我(89418944节)。那些坚定确认虚假教义的人无法被光照(10640节)。

被光照的,正是人的理解力(66089300节)。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6222, 6608, 10659)。对教会的每个教义来说,我们对它的理解程度取决于我们以自己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对它所获得的观念的性质(3310, 3825节)。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的观念就是属世的,因为那时他在属世层面进行思考;然而,对那些为了真理的缘故而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来说,属灵的观念仍隐藏在他们里面,死后人就进入这些观念中(3310, 5510, 6201, 10236, 10240, 10551节)。我们若无法以自己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获得对任何主题的观念,就无法明白这个主题(3825节)。对信仰问题的观念在来世被揭开,那里的天使会看到这些观念是什么样;然后人照着它们而与其他人结合,只要这些观念植是从爱和情感发出的(1869, 3310, 5510, 6200, 8885节)。因此,唯有理性的人才能理解圣言,因为相信某个事物,却对事物本身没有任何概念,也没有理性的洞察,只不是把我们所不明白或喜欢的某句话存在记忆中,这其实是不相信(2533节)。被光照的,正是圣言的字义(3436, 9824, 9905, 10548节)。

圣治 #227

227.有些原因会导

227.有些原因会导致这种极其严重的恶果;由于对这些原因的无知,它们显得晦涩不明,所以必须加以解释,以使它们清楚显明给理解力。①凡一个人出于自己的意愿所思、所言、所行的,无论是善是恶,都会成为他的一部分,并保持不变。这在前面(78-81节)已说明。因为人有一个外部或属世记忆和一个内部或属灵记忆。人在世上出于自己的意愿所思、所言、所行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被铭刻在他的内部记忆中,并且记录得如此完整和具体,以至于没有一个细节缺失。这记忆就是人的生命册,它在人死后会被打开,这个人便根据它受审判。关于该记忆,《天堂与地狱》一书(461-465节)中有根据实际经历对这记忆的详细记录。

②但主通过祂的圣治不断作出预见和安排,以便邪恶是单独的,良善也是单独的,因而两者可以分离。每个人都既处于邪恶,也处于良善,从自己处于邪恶,从主处于良善;他若不处于这两者,就无法存活。事实上,他若真的只在自己里面,因而只处于邪恶,就不会有任何生命;他若真的只在主里面,因而只处于良善,也不会有任何生命;因为在后一种生命状态下,他会不断费力地喘气,就像一个窒息的人,或一个垂死挣扎的人;而在前一种生命状态下,他会变得缺乏生命;没有任何良善的邪恶本身是死的。因此,每个人都处于这两者,区别在于:在一种情况下,人从内在在主里面,从外在似乎在自己里面;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从内在在自己里面,但从外在似乎在主里面。在后一种情况下,他处于邪恶;在前一种情况下,他处于良善;然而,无论在哪种情况下,这个人都既处于良善,也处于邪恶。恶人也处于这两者,因为他处于文明和道德生活的良善,表面上也处于属灵生活的某种良善,此外还被主保持在理性和自由之中,以便他能处于良善。主正是通过这种良善引导每个人,甚至引导恶人。由此可见,主使邪恶和良善保持分离,以便一个可以成为内层,另一个可以成为外层,因而规定它们不可混在一起。

③然而,如果人一开始承认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后来却倒退并否认它们,那么这一点就无法实现。这从前面所述清楚可知,首先:一个人出于自己的意愿所思、所言、所行的一切都会成为他的一部分,并保持不变;其次,主通过祂的圣治不断作出预见和安排,以便邪恶是单独的,良善也是单独的,因而两者可以分离。此外,它们在人死后被主分离。良善会从那些内在邪恶,外在良善的人那里被夺走,因此他们只剩下自己的邪恶。而那些内在良善,外在像其他人那样获取财富,寻求尊贵的职位,以各种世俗活动为快乐,偏爱某些欲望的人,情况正好相反。对这些人来说,良善和邪恶没有混在一起,而是像内在和外在一样保持分离。因此,就其外在形式而言,他们在许多方面就像恶人,但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却不是这样。而另一方面,有些恶人就其外在形式而言,在虔诚、敬拜、言行上表现得像善人,但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却是邪恶的;对这些人来说,邪恶也与良善分离。然而,对那些一开始承认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后来却转向对立面,抛弃这些真理的人来说,尤其是如果这些人否认它们,那么良善和邪恶就再也无法分离,而是混在一起。因为这种人既将良善归给自己,也将邪恶归给自己,从而把它们联结并混在一起。

④然后,人将良善与邪恶完全混在一起,以致它们无法分离。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可推知。如果邪恶无法与良善分离,良善也无法与邪恶分离,那么人既不能在天堂,也不能在地狱。每个人都必须要么在此处,要么在彼处,他不可能在这两者中,因为这样他就会时而在天堂,时而在地狱。当在天堂时,他会照地狱行动;当在地狱时,他会照天堂行动;因此,他会摧毁他周围所有人的生命,在天使当中摧毁天堂的生命,在魔鬼当中摧毁地狱的生命。这会导致两种生命都灭亡,因为每个人都必须拥有自己的生命,没有人会活在另一个人的生命中,更不会活在一种对立的生命中。这就是为何当每个人死后成为灵人或属灵人时,主都会在他里面或将良善与邪恶分离,或将邪恶与良善分离。如果他内在是邪恶,良善便与邪恶分离;如果他内在是良善,邪恶便与良善分离。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图: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马太福音13:12; 25:29; 马可福音4:25; 路加福音8:18; 19:26)

⑤由于良善与邪恶必须在每个人里面分离,但在这样的人里面无法分离,所以他在真正为人本性的一切事物上都被毁了。每个人都从理性获得真正为人本性的东西,以及若愿意,看见并知道何为真理,何为良善的能力,还会获得自由意愿、思考、谈论并实行它的能力,如前所示(96–97节)。然而,对那些在自己里面将善恶混在一起的人来说,这自由及其理性已经毁掉了;这种人不能从良善看见邪恶,也不能从邪恶认识良善,因为这两者构成了一体。结果,他们不再拥有在其官能或能力中的理性,因而也不再拥有任何自由。这就是为何他们就像纯粹的荒诞幻觉,如前所述(226节);并且看上去不再像人,而是像皮包的骨头。这也是为何当提到他们时,他们不再称为“他或她”,而是称为“它”。那些以这种方式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的人,其命运就是这样。不过,其它几种亵渎没这么可怕。下文将讨论这几种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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