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7

三、唯有那些被光照的

三、唯有那些被光照的人理解圣言

WH7.人类的理性官能若不被主光照,就无法理解神性事物,甚至无法理解属灵事物(2196, 2203, 2209, 2654节)。因此,唯有那些被光照的人才能明白圣言(10323节)。主使那些被光照的人能理解真理,还能辨别那些看似相互矛盾的事物(9382, 10659节)。字义上的圣言就看似不一致,有些地方甚至自相矛盾(9025节)。因此,圣言可被那些没有被光照的人任意解读和应用,以证实任何观点或异端邪说,并捍卫任何世俗和肉体的爱(4783, 10330, 10400节)。从圣言获得光照的,是那些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而阅读它的人,而不是那些出于对名利地位的爱,因而出于对自我的爱而阅读它的人(9382, 10548—10550节)。那些过着良善的生活,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被光照(8694节)。那些内在被打开,因而其内在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的人被光照(10400, 10402, 10691, 10694节)。光照是对心智内层的一种实实在在的提升,也是进入天堂之光的一种提升(10330节)。对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来说,来自内在,也就是经由内在来自主的神圣会流入进来,尽管他们自己对此一无所知(6789节)。那些由主引导的人被光照,并看见圣言中的真理,而那些由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10638节)。受主引导的,是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的人,以及那些喜欢照神性真理生活的人(10578, 10645, 10829节)。对人来说,圣言照着他所过的爱与信的生活而活过来(1776节)。那些源于人自己的聪明的事物本身没有生命,因为没有任何良善来自人的自我(89418944节)。那些坚定确认虚假教义的人无法被光照(10640节)。

被光照的,正是人的理解力(66089300节)。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6222, 6608, 10659)。对教会的每个教义来说,我们对它的理解程度取决于我们以自己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对它所获得的观念的性质(3310, 3825节)。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的观念就是属世的,因为那时他在属世层面进行思考;然而,对那些为了真理的缘故而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来说,属灵的观念仍隐藏在他们里面,死后人就进入这些观念中(3310, 5510, 6201, 10236, 10240, 10551节)。我们若无法以自己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获得对任何主题的观念,就无法明白这个主题(3825节)。对信仰问题的观念在来世被揭开,那里的天使会看到这些观念是什么样;然后人照着它们而与其他人结合,只要这些观念植是从爱和情感发出的(1869, 3310, 5510, 6200, 8885节)。因此,唯有理性的人才能理解圣言,因为相信某个事物,却对事物本身没有任何概念,也没有理性的洞察,只不是把我们所不明白或喜欢的某句话存在记忆中,这其实是不相信(2533节)。被光照的,正是圣言的字义(3436, 9824, 9905, 10548节)。

属天的奥秘 #4171

4171.“被野兽撕

4171.“被野兽撕裂的,我没有带来给你”表那良善所具有的邪恶并非因祂的过错。这从“被野兽撕裂”的含义清楚可知,“被野兽撕裂”是指别人所造成的死亡,因而是指非他过错的邪恶。人所具有的邪恶有许多来源。第一个来源在于遗传,从祖父辈和曾祖父辈到父辈,再从父辈传到他这里,邪恶在父辈里面就已经堆积如山了。第二个来源在于他自己实际造作的,也就是说,在于人通过邪恶的生活为自己所获得的。这邪恶部分地由他从遗传,如同从邪恶的海洋所得来并付诸实践的东西组成,部分地由他在此之上为自己大量添加的东西组成。这就是人给自己所获得的自我。人将其变成自己的这种实际邪恶也有各种来源,不过通常有两种:第一种是他从别人那里、但非因自己的过错而得来的东西;第二种是他自愿、因而通过自己的过错而得来的东西。在圣言中,“被(野兽)撕裂的”就表示人从别人那里、非因自己的过错而得来的东西;而“(动物)尸体或尸首”则表示人自愿、因而通过自己的过错而得来的东西。
正因如此,无论在古教会还是犹太人当中,他们都禁止吃自死的,也就是动物尸体,以及被(野兽)撒裂的。以下经文就有这项禁令: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灵魂,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洁净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为洁净。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17:15-16)
又:
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他不可吃,因此污秽自己。我是耶和华。(利未记 22:8)
“被(野兽)撕裂的”表示出于虚假的邪恶,是由林中撕裂的野兽所指的恶人造成的;因为在圣言中,凡在地狱者都好比野兽。出埃及记:
你们要归我作圣洁的人;因此,田间被野兽撕裂的肉,你们不可吃,要丢给狗。(出埃及记22:31)
以西结书:
先知对耶和华说,我的灵魂素来未曾被玷污,从幼年到如今没有吃过自死的,或被野兽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以西结书4:14)
又:
无论是鸟是兽,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以西结书44:31)
这论及主的国度,新地就在那里。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被(野兽)撕裂的”在内义上是什么意思;为了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楚,我们举个例子。某人过着良善的生活,也就是出于愿意别人好而向他行善。假如这人允许自己被陷入邪恶的人说服,从而相信良善的生活无助于救恩,因为所有人都生在罪中,没有人能凭自己意愿良善,因而行出良善。假如他由此允许自己被这一观念说服:所提供的得救方法就是那被称为信的;因此人凭着信得救,无需过良善的生活,即便在临终的那一刻接受信也可以。如果过着良善生活的这个人允许自己被这样的观念说服,然后不再关心生活,甚至蔑视它,就可以说他“被(野兽)撕裂了”;因为“被撕裂”论及虚假被引入的良善,那良善由此就不再活着了。
再以婚姻为例,如果有人一开始将婚姻视为天上的制度,但后来他(或许还有他的配偶)允许自己被说服相信,婚姻的设立纯粹是为了这个世界的秩序,为了抚养和照料孩子,以及继承财产。另外,他还允许自己被说服相信,婚姻的纽带无非一种契约,若对方同意,任意一方都可终止或放宽这个契约。一旦接受了这些观念,对于婚姻,他就不再视为天上的事了。假如这一切导致放荡,那么后果就是所谓的“被撕裂”。其它例子也一样。
恶人就是那“撕裂”者,他们通过基于外在事物的推理而这样做,而内在事物由于生活的邪恶而无法被引入外在事物。这一事实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耶利米书:
林中的狮子必害死尊大的人,野地的豺狼必灭绝他们,豹子要在城外窥伺他们,凡出城的必被撕碎;因为他们的罪过极多,背道的事也加增了。(耶利米书 5:5-6)
阿摩司书:
以东拿剑追赶兄弟,毁尽怜悯,他的怒气不断撕裂,他永怀忿怒。(阿摩司书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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