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WH4.“战车”和“马”表示这类事物,这在古代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古代教会是代表性教会,在教会成员当中,对应和代表学是最重要、最杰出的学问。
“马”表示理解力的含义,就从这些教会传到周边的智者那里,甚至传到希腊。因此,当他们描述太阳时,便将智慧和聪明的神明置于其中,还把一辆战车和四匹火马归给太阳神。当他们描述海神时,由于“海”表示源于理解力的科学知识,所以他们也将马赋予海神。当他们描述来自理解力的科学知识的起源时,便用一只长有翅膀的马来代表它,飞马以蹄踏开了一个泉源,被称为“科学”的九个童女坐在泉边。
他们从古代教会那里知道,“马”表示理解力;“翅膀”表示属灵真理;“马蹄”表示源于理解力的科学知识;“泉源”表示科学知识所源自的教义。“特洛伊木马”无非表示他们的理解力为攻破城墙而设计的人造装置。即使在今天,当按这些古人当中的习俗来描述理解力时,通常也是用飞马或珀伽索斯来描述它,用泉源来描述教义,用童女来描述科学知识。
但几乎没有人知道,“马”在神秘意义上表示理解力;更没有人知道这些含义从古代的代表性教会传给了外邦人。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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