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WH3.“马”表示理解力,这一点唯独源于灵界中的代表。在灵界经常看到马和骑在马上的人,以及马车;在那里,人人都知道它们表示聪明和教义的东西。我常发现,当那里有人出于自己的理解力进行思考时,他们看上去就像骑在马上。他们的沉思便以这种方式呈现在其他人面前,而他们自己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那里还有一个许多人聚集的地方,他们出于理解力思想并谈论教义的真理。当其他人靠近时,他们就会看到整个平原满了战车和马匹;新灵很想知道这一切是从哪里来的,于是被指教:这是他们聪明的思维所产生的一种表象。这个地方被称为“聪明智慧人的集会”。当有些人被提到天堂时,我甚至看见一些发亮的马匹和燃火的战车;这是一个迹象,表明那时他们被教导天上教义的真理,变得聪明,因而被提了上去。我在聚精会神地观看这一切时,忽然想起“接以利亚升天的火车火马”(列王纪下2:11–12),以及少年人以利沙开了眼目时所看见的“火车火马”(列王纪下6:17)表示什么。
10062.“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表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这从“手的大拇指”的含义清楚可知,“手的大拇指”是指良善通过真理所行使的能力,或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如下文所述。它之所以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是因为抹在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060节),因而在此表示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在右耳垂上的血”表示至内层天堂的觉察能力;因此,“右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而抹在“右脚的大脚趾上”的表示末后和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事实上,头和头的各个部分表示属于至内层天堂的事物,故“右耳”在此表示该天堂的觉察能力,因为耳朵是头上的一部分。身体和身体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中间天堂的事物,故“右手”在此表示理解能力;而脚和脚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最低层天堂的事物。关于天堂与人的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前文(1003节,以及该节所提到的地方)。此外,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觉察能力;然而,存在于中间天堂的,不是对真理的觉察能力,只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也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参看9277, 9596, 9684节所提到的地方)。
至于右手的大拇指表示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诚然,大拇指似乎是太过低级的事物,微不足道,不足以表示天堂;因为或许有人会问,大拇指如何具有如此重大的含义呢?但是,要知道,身体任何部位的末后和最低,或最外在的部分都具有和整个部位一样的含义。“手”表示身体的整个能力,因为身体所拥有的能力通过手臂和手来行使。关于末后或最外在之物表示全部或整体,与最初和最高之物一样,可参看前文(10044节)。
“手”表示能力,一切能力皆属源于良善的良善(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右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左手”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10061节)。
之所以表示理解能力,是因为一切理解能力都是由真理形成的,而一切意愿能力都是由良善形成的。事实上,世界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是为了真理而赐下的,意愿是为了良善而赐下的。因此,“手”因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故也表示理解力。
由于和“手”一样,“手的大拇指”表示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能力,所以在古时的列族,以及以色列人当中,砍掉仇敌之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是惯常的做法(士师记1:6, 7);这代表夺去一切能力。此外,手的主要能力也在于大拇指,因为当大拇指被砍掉时,手就再也没有力量在战场上打仗了。正如大拇指表示能力,“指头”也表示能力,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教导我的手争战,教导我的指头打仗。(诗篇144:1)
诗篇:
我观看诸天,你的指头所造的。(诗篇8: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若靠着神的指头赶鬼,这定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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