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2

WH2.在圣言的预言

WH2.在圣言的预言部分,经上多次提到马,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马”表示理解力,“骑马的”表示一个去理解的人;这或许是因为“马”在灵义上,因而在圣言中表示这种事物,显得既奇怪又不同寻常。然而,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许。以色列的预言论到但说:

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箭蛇,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向后坠落。(创世记49:17, 18

没有人能知道论到以色列支派中的一支的这个预言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蛇”、“马”和“骑马的”分别表示什么;然而,谁都知道其中隐含着某种属灵事物;至于每一个事物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6398—6401节),那里解释了这个预言。哈巴谷书:

神啊,你乘在马上,你的战车是拯救。你乘马践踏海。(哈巴谷书3:8, 15)

显然,在这段经文中,“马”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因为这些话是指着神说的。否则,神“乘在马上”,并“乘马践踏海”会是什么意思呢?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骑马的颠狂;我必张开眼睛看顾犹大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撒迦利亚书12:4, 5)

这段经文论述了教会的荒凉,当不再明白任何真理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种状态通过马匹和骑马的来描述;否则,“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会是什么意思呢?这与教会能有什么关系呢?约伯记:

神使她忘记智慧,也没有把聪明赐给她;她几时把自己举到高处,就嗤笑马和骑马的人。(约伯记39:17, 18, 19ff)

“马”在此表示理解力,这是显而易见的。同样在诗篇,经上说神:

乘驾真理的话。(诗篇45:4)

另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此外,若不知道“战车”表示什么,“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什么,谁能知道以利亚和以利沙为何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又为何“少年人以利沙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因为以利沙对以利亚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2:11, 12)

约阿施王对以利沙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13:14)

论到少年人以利沙时,经上说:

耶和华开了少年人以利沙的眼目,就看见了,看哪,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以利亚和以利沙之所以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是因为他们两人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马兵”表示聪明。关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47, 7643, 8029, 9372节);“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5321, 8215节)。  

属天的奥秘 #7877

7877.“我一见这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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