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关于圣言的进一步的细节
WH17.在希伯来语,“圣言”表示各种事物,如所说的话,头脑的想法,真实存在的一切事物,以及某种事物(9987节)。圣言表示神性真理和主(2533, 4692, 5075, 9987节)。诸圣言表示诸真理(4692, 5075节)。它们表示教义事物(1288节)。十句圣言表示一切神性真理(10688节)。
圣言,尤其预言部分会用两种方式来表达同一个事物;一种涉及良善,一种涉及真理,它们就这样被结合在一起(683, 707, 2516, 8339节)。若不通过圣言的内义,不可能知道哪种表达方式涉及良善,哪种涉及真理;因为有些特殊词语用来表达涉及良善的事物,有些特殊词语用来表达涉及真理的事物(793, 801节)。这种情况如此普遍,以至于仅仅根据所用的词语,就能知道它们论述的是良善还是真理(2712节)。有时,一种表达方式涉及总体上的某种事物,另一种表达方式涉及源于这个总体原则的某个细节(2212节)。圣言还有一种互换(对此,参看2240节)。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4816节)。内义与它自己的主题是一致的,更像是一个断言(4502节)。
那些以圣言为快乐的人,在来世接受天堂的温暖,天堂之爱照着他们从爱中所获得的快乐的质和量而在这温暖中(1773节)。(全书完)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5337.“约瑟从法老面前出去”表当属世层总体上属于属灵层的属天层时。这从“出去”的含义,以及“约瑟”和“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出去”是指属于它,如下文所述;“约瑟”是指属灵层的属天层,“法老”是指属世层,如前所述。至于“出去”是指属于它,或是它自己的,这从前后文,以及这个词的灵义明显看出来,因为就灵义而言,“出去”或出来或发出是指使自己以适合别人的形式出现在另一个人面前。因此,人仍是原来的那个人,只是他的表现形式不同了。在约翰福音中,就灵义而言,“出来”论及主:
耶稣论到自己说,我出来,也是从神而来的。(约翰福音8:42)
父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又信我是从父出来的。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门徒说,我们信你是从神出来的。(约翰福音16:27-30)
他们确实知道,我是从神出来的。(约翰福音17:8)
现举例说明“出来”或发出是什么意思。当真理是良善所拥有的形式时,也就是当真理以理解力所能明白的形式存在时,就说真理从良善出来或发出。当理解力是意愿所拥有的形式时,也就是当意愿以人的内视可察觉的形式存在时,也可以说理解力是从意愿出来或发出的。思维是理解力的活动,当思维变成言语时,同样可以说它“出来”或发出;当意愿变成行为时,意愿也是如此。当思维变成言语时,它就披上了另一种不同的形式;然而,正是思维如此出来或发出,因为它所披上的话语和声音不过是使思维适合被觉察的辅助物。当意愿变成行为时,意愿同样披上另一种不同的形式;然而,正是意愿以这种形式呈现出来。它所采用的举止和动作不过是使意愿以适合的方式显现并叫人知道的辅助物。也同样可以说外在人从内在人出来或发出,这样做是为了使实质显现,因为外在人只是赋予内在人或实质的形式,以使它能以适合的方式在它所存在的世界运作。由此明显可知,“出来”、出去或发出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当论及主时,“出来”、出去,或发出表示存在于人身形式,因而存在于适合信仰者感知的形式里面的神性。因为这二者(即神性和人身形式)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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