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关于圣言的进一步的细节
WH17.在希伯来语,“圣言”表示各种事物,如所说的话,头脑的想法,真实存在的一切事物,以及某种事物(9987节)。圣言表示神性真理和主(2533, 4692, 5075, 9987节)。诸圣言表示诸真理(4692, 5075节)。它们表示教义事物(1288节)。十句圣言表示一切神性真理(10688节)。
圣言,尤其预言部分会用两种方式来表达同一个事物;一种涉及良善,一种涉及真理,它们就这样被结合在一起(683, 707, 2516, 8339节)。若不通过圣言的内义,不可能知道哪种表达方式涉及良善,哪种涉及真理;因为有些特殊词语用来表达涉及良善的事物,有些特殊词语用来表达涉及真理的事物(793, 801节)。这种情况如此普遍,以至于仅仅根据所用的词语,就能知道它们论述的是良善还是真理(2712节)。有时,一种表达方式涉及总体上的某种事物,另一种表达方式涉及源于这个总体原则的某个细节(2212节)。圣言还有一种互换(对此,参看2240节)。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4816节)。内义与它自己的主题是一致的,更像是一个断言(4502节)。
那些以圣言为快乐的人,在来世接受天堂的温暖,天堂之爱照着他们从爱中所获得的快乐的质和量而在这温暖中(1773节)。(全书完)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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