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关于圣言的进一步的细节
WH17.在希伯来语,“圣言”表示各种事物,如所说的话,头脑的想法,真实存在的一切事物,以及某种事物(9987节)。圣言表示神性真理和主(2533, 4692, 5075, 9987节)。诸圣言表示诸真理(4692, 5075节)。它们表示教义事物(1288节)。十句圣言表示一切神性真理(10688节)。
圣言,尤其预言部分会用两种方式来表达同一个事物;一种涉及良善,一种涉及真理,它们就这样被结合在一起(683, 707, 2516, 8339节)。若不通过圣言的内义,不可能知道哪种表达方式涉及良善,哪种涉及真理;因为有些特殊词语用来表达涉及良善的事物,有些特殊词语用来表达涉及真理的事物(793, 801节)。这种情况如此普遍,以至于仅仅根据所用的词语,就能知道它们论述的是良善还是真理(2712节)。有时,一种表达方式涉及总体上的某种事物,另一种表达方式涉及源于这个总体原则的某个细节(2212节)。圣言还有一种互换(对此,参看2240节)。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4816节)。内义与它自己的主题是一致的,更像是一个断言(4502节)。
那些以圣言为快乐的人,在来世接受天堂的温暖,天堂之爱照着他们从爱中所获得的快乐的质和量而在这温暖中(1773节)。(全书完)
357.“该隐的怒气就燃起”表示仁已离开。这从下文清楚可知,在那里,经上说他杀了他兄弟亚伯,而亚伯表示仁。愤怒是一种普遍的情感,凡反对自我之爱及其欲望的,都会导致愤怒。在恶灵的世界,这种情感能明显感觉得到。事实上,那里普遍存在对主的愤怒,因为恶灵没有仁爱,只有仇恨。凡不支持爱自己和爱世界的,都会激起对立,对立就表现为愤怒。在圣言中,“怒气”、“忿怒”,甚至“烈怒”经常被归于耶和华;而事实上,它们属于人,被归给耶和华,是因为由于上述原因,它们看似来自祂。因此,诗篇上记着说:
祂向他们发出猛烈的怒气和震怒、愤怒、痛苦,并一群降灾的使者。祂为自己的怒气修平了路,不顾惜他们的灵魂死亡。(诗篇78:49-50)
不是耶和华打发祂的怒气临到什么人身上,而是人自招怒气;祂也未曾打发降灾的使者到他们中间,而是人把他们带到自己这里来。所以经上补充说,“祂为自己的怒气修平了路,不顾惜他们的灵魂死亡”;并且以赛亚书上说:
他必归向耶和华,凡向祂发怒的,必至蒙羞。(以赛亚书45:24)
从上述经文清楚可知,“怒气”表示邪恶,或也可说,对仁爱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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