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关于圣言的进一步的细节
WH17.在希伯来语,“圣言”表示各种事物,如所说的话,头脑的想法,真实存在的一切事物,以及某种事物(9987节)。圣言表示神性真理和主(2533, 4692, 5075, 9987节)。诸圣言表示诸真理(4692, 5075节)。它们表示教义事物(1288节)。十句圣言表示一切神性真理(10688节)。
圣言,尤其预言部分会用两种方式来表达同一个事物;一种涉及良善,一种涉及真理,它们就这样被结合在一起(683, 707, 2516, 8339节)。若不通过圣言的内义,不可能知道哪种表达方式涉及良善,哪种涉及真理;因为有些特殊词语用来表达涉及良善的事物,有些特殊词语用来表达涉及真理的事物(793, 801节)。这种情况如此普遍,以至于仅仅根据所用的词语,就能知道它们论述的是良善还是真理(2712节)。有时,一种表达方式涉及总体上的某种事物,另一种表达方式涉及源于这个总体原则的某个细节(2212节)。圣言还有一种互换(对此,参看2240节)。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4816节)。内义与它自己的主题是一致的,更像是一个断言(4502节)。
那些以圣言为快乐的人,在来世接受天堂的温暖,天堂之爱照着他们从爱中所获得的快乐的质和量而在这温暖中(1773节)。(全书完)
2231.“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随从他的家属,他们要遵守耶和华的道,行公义公平”表示仁与信的一切教义皆来自祂。这从“众子”、“家属”、“道”、“公义”和“公平”的含义清楚可知,这几个词归纳起来,或汇成一种意义,就表示仁与信的一切教义。因为“众子”表示所有处于真理的人,“家属”表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道”表示他们被教导的信之教义,“公义”表示涉及良善的教义,“公平”表示涉及真理的教义。涉及良善的教义是仁之教义,涉及真理的教义是信之教义。
一般来说,教义只有一种,也就是说,只有仁之教义。因为如前所述(2228节),信的一切皆关注仁。仁与信之间的区别只是意愿善事与思想善事之间的区别(因为一个意愿善事的人也思想善事),因而只是意愿与理解力之间的区别。人若反思这个问题,就会知道,意愿是一回事,理解力是另一回事。这在学术界也是众所周知的,并且在那些意愿恶事,却出于思维谈论善事的人身上是显而易见的。谁都能从这些人身上清楚看出,意愿是一回事,理解力是另一回事;因此,人类心智被分成没有构成一个整体的两个部分。然而,人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即:这两个部分应构成一个心智,并且它们之间不应有其它任何区别,打个比方说,只有如同火焰与火焰发出的光之间那样的区别。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就像火焰,一切感知和思维就像这火焰发出的光。因此,爱和仁要构成感知和思维的全部,也就是说,存在于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里面。被称为信的,是对于爱和仁的本质的感知或思维。
但由于人类开始意愿恶事、仇恨邻舍,并实施报复和残忍行为,最终导致被称为意愿的心智部分完全损毁,所以人们开始区分仁和信,将属于其宗教的一切教义都归于信,并且只以“信”这一个词来称呼它们。最后他们甚至声称,人们仅凭信就能得救,而他们所说的信是指他们的教义。他们说,只要信这些教义,他们就会得救,无论他们如何生活。仁就这样与信分离,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打个比方说,信只是一种没有火焰的光,就像冬天里的光,这光如此冰冷,以至于地上的植被都枯萎凋亡。而源于仁的信就像春夏时节的光,这光使万物萌芽、开花。
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得知:爱和仁是属天的火焰,而信是这火焰发出的属灵之光。在来世,爱、仁、信也以这种方式呈现给感知和视觉,或说呈现给内眼和外眼,因为在来世,主的属天性质在天使面前显现为一道炽热的光辉,就像那太阳的光辉;而主的属灵性质则显现为这光辉所投射的光。这光辉和光照着属于天使和灵人的爱和仁的生活作用于他们的内层。这就是来世的快乐和幸福及其一切变化的源头。这一切表明唯信得救的断言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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