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5

十一、那些反对圣言的

十一、那些反对圣言的人

WH15.关于那些嘲笑、亵渎和玷污圣言的人(1878节)。他们在来世的品质(1761, 9222节)。他们与血液的败坏部分有关(5719节)。亵渎圣言是何等危险(571-582节)。如果虚假的原则,尤其支持爱自己爱世界的虚假原则通过圣言被证实,这是多么有害啊(589节)。那些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拥有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完全弃绝那些属于圣言内义的事物,对它们感到恶心,这一点通过灵界中这些人的经历来说明(5702节)。在来世,一些竭力拒绝圣言内层的人丧失了理性(1879节)。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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