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主就是圣言
WH14.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论述主,描述祂人身的荣耀,也就是祂与神性本身合一的一切状态,还有祂征服地狱,使那里的一切事物,以及天堂都恢复秩序所处的一切状态(2249, 7014节)。因此,至内在的意义描述了主在世上的整个一生,主通过圣言不断与天使同在(2523节)。因此,唯独主在圣言的至内在部分,圣言的神性与神圣来源于此(1873, 9357节)。主说,经上凡指着祂的话都应验了,这句话表示包含在至内在意义中的一切事物都应验了(7933节)。
圣言表示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节)。主是圣言,还因为圣言来自祂,关乎祂(2859节),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涉及主;因此,主自己就在其中(1873, 9357节)。由于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里面都有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婚姻,所以该婚姻唯独在主里面(3004-3005, 3009, 4138, 5194, 5502, 6343, 7945, 8339, 9263, 9314节)。神性真理是唯一的现实存在,它在来自神性的唯一物质中(5272, 6880, 7004, 8200节)。由于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天堂的光,神性良善是天堂的热;由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靠这些存在,正如世上的一切事物靠光和热存在,这些光和热也在它们自己的物质中,并通过它们起作用;又由于自然界通过天堂或灵界存在;所以显然,被造的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圣言被造的,正如约翰福音所说的: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3, 14,2803, 2884, 5272, 7830节)
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主创造的,关于这一点,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137节);这一点在讨论天堂太阳的地方说得更详细,那里说明,这太阳就是主,是祂的神性之爱(HH116-125节);神性真理是光,神性良善是热,二者都来自天堂的太阳(HH126-140节)。主与人的结合是通过圣言、凭借它的内义实现的(10375节)。这种结合是通过圣言的每一个细节实现的,因此,与其它一切作品相比,圣言是妙不可言的(10632-10634节)。一旦圣言被写出来,主就通过圣言向人们说话(10290节)。另外,关于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的结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303-310节)所举的事实。
41.⑺主的话是指属灵的婚姻,即复活后人不娶也不嫁。这些话可见于福音书:
有几个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他们问耶稣说,夫子,摩西为我们写着说,人若死了,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子,为哥哥生子立后,有弟兄七人,他们一个个都娶她为妻,但都死了,没有孩子,后来妇人也死了。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哪一个的妻子呢?耶稣回答说,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为配得那世界,与从死里复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为他们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样,既是复活的人,就为神的儿子。至于死人复活,摩西在荆棘篇上称主是亚伯拉罕的神,是以撒的神,是雅各的神。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为在祂那里,人都是活的。(路加福音20:27-38,马太福音22:23—32,马可福音12:18—27)
主以这些话教导了两件事:第一,人死后会复活。第二,人在天堂没有婚嫁。主说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并且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仍旧活着,是在教导人死后会复活。关于地狱里的财主和天堂里的拉撒路的寓言(路加福音16:19—31)同样教导了这一点。
第二,主说惟有算为配得那世界的人,也不娶也不嫁,是在教导人在天堂没有婚嫁。这里的婚姻仅指属灵的婚姻,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清楚可知:他们不能再死,因为他们和天使一样,既是复活的人,就为神的儿子。属灵的婚姻就是与主的结合,该结合在世上完成。当在世上实现结合时,也就在天上实现了它。所以,天堂不再有婚姻,人们也不娶也不嫁。以下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为配得那世界的人,也不娶也不嫁。”这种人是主所说的“陪伴之人”(马太福音9:15,马可福音2:19),以及此处的“天使”,“神的儿子”和“复活之人”。
结婚就是与主结合,参加婚礼就是被主接入天堂。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天国好比一个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就打发仆人去,请人来赴席。(马太福音22:2,3—14)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为婚礼预备好了)。(马太福音25:1)
新郎就是主自己,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来的时候,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25:13)
从启示录同样明显可知:
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9)
主所说的每句话都有灵义,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763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中已予以充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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