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3

九、圣言的字义或外在

九、圣言的字义或外在意义

WH13.圣言的字义是照着世界上的表象来表达的(589, 926, 1832, 1874, 2242, 2520, 2533, 2719-2720节),它适合心思单纯之人的理解力(2533, 9049, 9063, 9086节)。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8783节),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终止于其中的最终事物,属灵和属天事物立在属世之物上面,如同房屋立在地基上;此外,没有一个外在形式,圣言的内义将如同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屋(9360,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节)。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故是一个属灵意义和一个属天意义的容器(9407节);由于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所以字义里面有一种神性的圣洁,这种圣洁一直延伸到每一个细节,直至一点一画(639, 680, 1869-1870, 9198, 10321, 10637节)。尽管在以色列人面前制定的律法已经被废除,但由于其中的内义,它们仍是神圣的圣言(9211, 9259, 9349节)。为以色列或犹太教会,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制定的这些律法、典章和律例,有一些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的意义上仍是有效的;其中有一些要完全照其外在意义来遵守;有一些如果人们愿意,也是有用的;有一些则完全废除了(9349节)。甚至就那些已经被废除的事物而言,由于隐藏在它们内义里面的天上事物,圣言仍是神性(10637节)。

如果不同时照着内义,或也可说,照着来自圣言的真正教义理解圣言,圣言在字义上是何性质(10402节)。大量异端邪说是从没有内义,也就是没有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的字义中喷涌而来的(10400节)。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无法忍受圣言的内在事物(10694节)。这些人是犹太人,他们今天还是这样(301-303, 3479, 4429, 4433, 4680, 4844, 4847, 10396, 10401, 10407, 10694, 10705, 10707节)。

揭秘启示录 #863

863.“就有火由神

863.“就有火由神那里从天降下,烧灭了他们”表示他们因地狱之爱的欲望而灭亡了。“从天降下烧灭他们的火”表示邪恶的欲望,或地狱之爱的欲望,如前所述(AR 494, 748节),因为那些处于与内在敬拜分离的外在敬拜的人处于各种邪恶和欲望,对他们来说,邪恶没有通过任何实际的悔改被移除(AR 859节)。经上说“就有火由神那里从天降下”;在古代,当教会的一切在他们眼前被代表,因而当教会具有代表性时,这事就发生过。但如今,当代表停止时,经上说了类似的话,它所表示的东西与以前当事物被代表时是一样的。火从天上降到那些亵渎神圣事物的人身上(可参看AR 494, 748节)。在以西结书,类似的话论到“歌革和玛各”:
我要将火和硫磺如雨般降与歌革和他的翅膀,并与他在一起的许多人民。(以西结书38:22)
又:
我要降火在玛各身上。(以西结书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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