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圣言的字义或外在意义
WH13.圣言的字义是照着世界上的表象来表达的(589, 926, 1832, 1874, 2242, 2520, 2533, 2719-2720节),它适合心思单纯之人的理解力(2533, 9049, 9063, 9086节)。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8783节),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终止于其中的最终事物,属灵和属天事物立在属世之物上面,如同房屋立在地基上;此外,没有一个外在形式,圣言的内义将如同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屋(9360,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节)。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故是一个属灵意义和一个属天意义的容器(9407节);由于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所以字义里面有一种神性的圣洁,这种圣洁一直延伸到每一个细节,直至一点一画(639, 680, 1869-1870, 9198, 10321, 10637节)。尽管在以色列人面前制定的律法已经被废除,但由于其中的内义,它们仍是神圣的圣言(9211, 9259, 9349节)。为以色列或犹太教会,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制定的这些律法、典章和律例,有一些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的意义上仍是有效的;其中有一些要完全照其外在意义来遵守;有一些如果人们愿意,也是有用的;有一些则完全废除了(9349节)。甚至就那些已经被废除的事物而言,由于隐藏在它们内义里面的天上事物,圣言仍是神性(10637节)。
如果不同时照着内义,或也可说,照着来自圣言的真正教义理解圣言,圣言在字义上是何性质(10402节)。大量异端邪说是从没有内义,也就是没有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的字义中喷涌而来的(10400节)。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无法忍受圣言的内在事物(10694节)。这些人是犹太人,他们今天还是这样(301-303, 3479, 4429, 4433, 4680, 4844, 4847, 10396, 10401, 10407, 10694, 10705, 10707节)。
6991.“岂不是我耶和华吗”表这些不同状态的存在是由于来自神性的生命流注。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哑巴”、“聋子”、“瞎子”,以及“口”和“看见”所表示的各种状态出现在人身上是由于来自耶和华或主的生命流注。因为由该流注产生了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的邪恶和良善。然而,邪恶是由人产生的,良善是由主产生的。邪恶之所以由人产生,是因为从主所流入的生命,也就是良善和真理,被人转变为邪恶和虚假,因而转变为生命的对立面,也就是所谓的属灵死亡。这就像阳光,它照着接受它的物体而转化为具体的颜色。在有些物体上它被转化为充满生命活力的鲜活色彩,在有些物体上则被转化为死气沉沉的阴郁色彩。表面上看,好像那赋予生命的主也带来邪恶,所以在圣言中,由于表象,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这从大量经文可以看出来。此处也一样,因为经上说“耶和华使人口哑、耳聋、眼瞎”;由于这些状态是由来自神性的生命流注产生的,故经上说耶和华把它们带来。但内义阐明并指教事情本来的样子,而非它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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