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圣言的字义或外在意义
WH13.圣言的字义是照着世界上的表象来表达的(589, 926, 1832, 1874, 2242, 2520, 2533, 2719-2720节),它适合心思单纯之人的理解力(2533, 9049, 9063, 9086节)。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8783节),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终止于其中的最终事物,属灵和属天事物立在属世之物上面,如同房屋立在地基上;此外,没有一个外在形式,圣言的内义将如同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屋(9360,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节)。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故是一个属灵意义和一个属天意义的容器(9407节);由于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所以字义里面有一种神性的圣洁,这种圣洁一直延伸到每一个细节,直至一点一画(639, 680, 1869-1870, 9198, 10321, 10637节)。尽管在以色列人面前制定的律法已经被废除,但由于其中的内义,它们仍是神圣的圣言(9211, 9259, 9349节)。为以色列或犹太教会,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制定的这些律法、典章和律例,有一些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的意义上仍是有效的;其中有一些要完全照其外在意义来遵守;有一些如果人们愿意,也是有用的;有一些则完全废除了(9349节)。甚至就那些已经被废除的事物而言,由于隐藏在它们内义里面的天上事物,圣言仍是神性(10637节)。
如果不同时照着内义,或也可说,照着来自圣言的真正教义理解圣言,圣言在字义上是何性质(10402节)。大量异端邪说是从没有内义,也就是没有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的字义中喷涌而来的(10400节)。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无法忍受圣言的内在事物(10694节)。这些人是犹太人,他们今天还是这样(301-303, 3479, 4429, 4433, 4680, 4844, 4847, 10396, 10401, 10407, 10694, 10705, 10707节)。
10011.“把它倒在他头上膏他”表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充满祂的整个人身的一个代表。这从“把油倒在亚伦头上”和“膏”的含义清楚可知:“把油倒在亚伦头上”是指神性良善充满主的整个人身,因为“油”表示神性良善(参看4582, 9474节),“亚伦”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9806节),“头”表示整个人身;“膏”是指这事的一个代表(9474, 9954节)。“头”之所以表示整个人身,或整个人,是因为人的一切事物都是从头降下来的;因为身体是头的一个延伸。因此,一个人所思考和意愿的,就是在头里所发生的活动,在身体中作为一个结果呈现出来。头就像天堂里的至高或至内在之物,它降下来并流入下面的各天堂,产生它们,使它们从自己延伸出来。因此,人的头也对应于至内层天堂,身体及至腰对应于中间天堂,脚对应于最低层天堂。简言之,至内在之物是作为延伸的事物或衍生物里面唯一本质上拥有生命的事物。由此明显可知,由于神是一切事物的至内在,或也可说,是一切事物的至高处,所以一切事物所拥有的生命唯独来自祂。因此,一个人接受属于神的事物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生命在自己里面。
此外,膏抹祭司的油从头顶一直流到他的身体,这一点可见于下列经文:
这好比那贵重的油浇在的头上,流到亚伦的胡须,又流到他衣裳的领口。(诗篇133:2)
马太福音:
有一个女人将一玉瓶香膏,趁耶稣躺下的时候,浇在祂的头上。耶稣说,她将这香膏浇在我身上,是为安葬。(马太福音26:7, 12)
马可福音:
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来,打破玉瓶,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耶稣说,这女人来是为安葬的事预先膏我的身体。(马可福音14:3, 8)
由此也明显可知,“膏头”就是膏全身。
“头”表示整个人,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耶和华救赎的人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远的喜乐必归到他们的头上。(以赛亚书35:10)
申命记:
愿太阳所产的宝物,东山上的月亮所养成的初熟之物,地上的宝物都归于约瑟的头上,归于他弟兄当中拿细耳人的头顶上。(申命记33:14-16)
耶利米书:
耶和华的暴风必转到恶人的头上。(耶利米书30:23)
以西结书:
我必照他们所行的报应在他们头上。(以西结书11:21; 16:43; 22:31; 约珥书3:4, 7; 俄巴底亚书15)
同一先知书:
为给各样身材的人作头巾,为要猎取灵魂的有祸了!(以西结书13:18)
诗篇:
神要击破祂仇敌的头,就是发顶。(诗篇68:21)
由此明显可知,“头”表示整个人,因此“把油倒在亚伦头上”表示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充满祂的整个人身。当主在世时,祂将自己变成神性真理;当祂离世时,将自己变成神性良善(可参看9315e, 9199e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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