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圣言的内义主要面向天使,但也面向世人
WH10.为让人们知道何为内义及其性质和起源,有必要大体说明这一切。天堂里的人,其思维和言语都不同于世人的:在天堂是属灵的,在世上是属世的。因此,当世人阅读圣言时,与他同在的天使以属灵的方式来感知,而世人则以属世的方式来理解。所以,天使处于内在意义,而世人处于外在意义。然而,他们仍通过一种对应关系构成一体。天使不仅以属灵的方式思考,还以属灵的方式说话。他们同样与世人同在,并通过圣言与世人结合。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论述了天堂天使的智慧(265-275节),天使的语言(234 -245节),他们与世人的结合(291-302节),以及通过圣言结合(303-310节)。
天上的天使理解圣言的方式不同于地上世人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是为天使而存在的,而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是为世人而存在的(1887, 2395节)。天使照内在意义,而非外在意义感知圣言,这一点通过我在阅读圣言时,那些从天上与我说话之人的经历来说明(1769-1772节)。天使的思维观念,以及天使的语言是属灵的,而人类的观念和语言是属世的;因此,属灵的内义,也就是灵义,是为了天使,这一点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向我说明(2333节)。然而,圣言的字义是传达天使的属灵观念的一种手段或媒介,就像世人用说话的话语来表达一个主题的意思一样(2143节)。属于圣言内义的事物落入诸如在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因而进入天使的感知(2618—2619, 2629, 3086节)。同样,天使从圣言所感知到的事物对他们来说,是极其宝贵的(2540—2541, 2545, 2551节)。天使甚至不理解圣言字义的一个词(64—65, 1434, 1929节)。他们也不知道圣言中提到的人名和地名(1434, 1888, 4442, 4480节)。名字无法进入天堂,也无法在那里说出来(1876, 1888节)。
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属灵事物,在天堂则转变为对属灵事物的观念(768, 1888, 4310, 4442, 5225, 5287, 10329节)。天使甚至将属灵事物从人及其名字中抽象出来(4380, 8343, 8985, 9007节)。圣言的内义何等优美,哪怕只出现一些名字,这一点通过来自圣言的例子说明(1224, 1888, 2395节)。而且,成系列的许多名字在内义上表达一个事物(5905节);还有,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表示属灵事物(482, 487, 647—648, 755, 813, 1963, 1988, 2075, 2252, 3152, 4264, 6175, 9488, 9659, 10217, 10253节)。灵人也以内义来感知圣言,只要他们的内层向天堂打开(1771节)。属世的圣言字义在天使当中可在一瞬间转换为灵义,这是由于对应关系的存在(5648节)。这无需他们听见或知道字面或外在意义里有什么(10215节)。因此,字面或外在意义只与世人同在,不再进一步发展(2015节)。
圣言有一种内在意义,还有一种至内在或至高的意义(对此,参看9407, 10604, 10614, 10627节)。属灵天使,也就是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以内在意义来感知圣言;属天天使,也就是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以至内在的意义来感知圣言(2157, 2275节)。
圣言既为世人,也为天使,适合这二者(7381, 8862, 10322节)。正是圣言将天堂与大地联结起来(2310, 2495, 9212, 9216, 9357节)。天堂与世人通过圣言结合(9396, 9400—9401, 10452节)。因此,圣言被称为约(9396节),因为约表示结合(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圣言有一个内在意义,因为圣言从主经由三层天堂而降,直至人类(2310, 6397节)。它以这种方式变得适合三层天堂的天使,也适合人类(7381, 8862节)。正因如此,圣言是神性(4989, 9280节);它是神圣的(10276节);是属灵的(4480节);是受神性启示的(9094节)。这就是启示(9094节)。
此外,重生之人实际上就在圣言的内义中,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他们那拥有属灵感知的内在人被打开了(10401节)。不过,对他们来说,圣言的属灵本质流入属世观念,因而以一种属世的方式呈现出来,或得以稳固,因为他们活在世上时,就感知而言,是作为属世人进行思考的(5614节)。因此,在那些被光照的人当中,真理之光来自他们的内在,因而经由内在从主而来(10691, 10694节)。在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当中,神圣之物也是以这种方式流入的(6789节)。由于重生之人实际上就在圣言的内义,在它的神圣中,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他们死后自己就会进入它,不再处于字义(3226, 3342—3343节)。内在人的观念是属灵的;而人活在世上时,并未注意到这些观念,因为它们在其属世思维里面,他将其理性官能赋予了属世思维(10236, 10240, 10550节)。但死后人就进入它们,如同进入自己的东西,因为它们属于他的灵,那时他不仅出于它们思考,还出于它们说话(2470, 2472, 2476, 10568, 10604节)。正因如此,如前所述,重生之人不知道他处于圣言的灵义,并拥有由此而来的光照。
249.①凡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当看到世上那么多不敬虔的人做出那么多不敬虔的事,甚至为此夸耀,却不见神因此作出任何惩罚时,都确认反对圣治。一切不敬虔的行为和对此的夸耀都是许可,其原因就是圣治的律法。人人都能自由地,甚至完全自由地去随心所欲地思想,无论反对神还是赞成神;人若思想反对神,在这个世上几乎不受惩罚,因为他在世上始终处于被改造的状态;但他在灵界会受到惩罚。这种情形在他死后发生,因为那时,他再也无法被改造了。
圣治的律法是许可的原因,这一点从前面所阐述的圣治律法清楚看出来,只要我们回想并细查它们;这些律法是: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99节);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有时还要强迫自己(参看129-153节);人自己的谨慎什么都不是;它只是看似某种东西,并且当有这种表象,但圣治因延伸到最小细节而是普遍的(191-213节);圣治关注的是永恒事物,而不是短暂事物,除非它们与永恒事物一致(214-220节);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221-233节)。
许可的原因是圣治的律法,这一点也可从接下来所阐述的原则清楚看出来,如:邪恶被许可是为了救赎的目的(275-284节);圣治不断与恶人和善人同在(285-307节);最后,主不可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背它们,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331-340节)。如果把这些律法综合起来考虑,它们会清楚说明主允许不敬虔的行为,并且只要它们发生在思维中,就不进行惩罚,甚至当它们在意图,因而在意愿中,但没有行出来时,也很少进行惩罚的原因。然而,每种邪恶都自带惩罚;对它的惩罚就好像刻在它上面一样,恶人死后就会遭受这种惩罚。
刚才所阐述的内容有助于解释237节提出的以下观点,即:当看到反对虔诚、公义和诚实之人的阴谋诡计甚至也能得逞;在司法和商业领域,不义战胜公义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会进一步确认反对圣治。一切圣治律法都是必需的;由于它们是许可这些事的原因,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人要作为一个人活着,被改造并得救,主只能通过方法保守他远离这些不敬虔的行为。对那些承认各种杀人,通奸,偷盗和假见证为罪的人来说,这些方法是圣言,尤其是十诫;但对那些不承认这些行为是罪的人来说,方法就是文明的法律,对惩罚的惧怕,以及道德的法律,对丧失名声,由此丧失地位和财富的惧怕。主用这些方法引导恶人,但只能引导他不去做这些事,不能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主用前一种方法不仅引导善人不去做这些事,还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