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圣言的内义主要面向天使,但也面向世人
WH10.为让人们知道何为内义及其性质和起源,有必要大体说明这一切。天堂里的人,其思维和言语都不同于世人的:在天堂是属灵的,在世上是属世的。因此,当世人阅读圣言时,与他同在的天使以属灵的方式来感知,而世人则以属世的方式来理解。所以,天使处于内在意义,而世人处于外在意义。然而,他们仍通过一种对应关系构成一体。天使不仅以属灵的方式思考,还以属灵的方式说话。他们同样与世人同在,并通过圣言与世人结合。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论述了天堂天使的智慧(265-275节),天使的语言(234 -245节),他们与世人的结合(291-302节),以及通过圣言结合(303-310节)。
天上的天使理解圣言的方式不同于地上世人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是为天使而存在的,而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是为世人而存在的(1887, 2395节)。天使照内在意义,而非外在意义感知圣言,这一点通过我在阅读圣言时,那些从天上与我说话之人的经历来说明(1769-1772节)。天使的思维观念,以及天使的语言是属灵的,而人类的观念和语言是属世的;因此,属灵的内义,也就是灵义,是为了天使,这一点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向我说明(2333节)。然而,圣言的字义是传达天使的属灵观念的一种手段或媒介,就像世人用说话的话语来表达一个主题的意思一样(2143节)。属于圣言内义的事物落入诸如在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因而进入天使的感知(2618—2619, 2629, 3086节)。同样,天使从圣言所感知到的事物对他们来说,是极其宝贵的(2540—2541, 2545, 2551节)。天使甚至不理解圣言字义的一个词(64—65, 1434, 1929节)。他们也不知道圣言中提到的人名和地名(1434, 1888, 4442, 4480节)。名字无法进入天堂,也无法在那里说出来(1876, 1888节)。
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属灵事物,在天堂则转变为对属灵事物的观念(768, 1888, 4310, 4442, 5225, 5287, 10329节)。天使甚至将属灵事物从人及其名字中抽象出来(4380, 8343, 8985, 9007节)。圣言的内义何等优美,哪怕只出现一些名字,这一点通过来自圣言的例子说明(1224, 1888, 2395节)。而且,成系列的许多名字在内义上表达一个事物(5905节);还有,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表示属灵事物(482, 487, 647—648, 755, 813, 1963, 1988, 2075, 2252, 3152, 4264, 6175, 9488, 9659, 10217, 10253节)。灵人也以内义来感知圣言,只要他们的内层向天堂打开(1771节)。属世的圣言字义在天使当中可在一瞬间转换为灵义,这是由于对应关系的存在(5648节)。这无需他们听见或知道字面或外在意义里有什么(10215节)。因此,字面或外在意义只与世人同在,不再进一步发展(2015节)。
圣言有一种内在意义,还有一种至内在或至高的意义(对此,参看9407, 10604, 10614, 10627节)。属灵天使,也就是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以内在意义来感知圣言;属天天使,也就是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以至内在的意义来感知圣言(2157, 2275节)。
圣言既为世人,也为天使,适合这二者(7381, 8862, 10322节)。正是圣言将天堂与大地联结起来(2310, 2495, 9212, 9216, 9357节)。天堂与世人通过圣言结合(9396, 9400—9401, 10452节)。因此,圣言被称为约(9396节),因为约表示结合(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圣言有一个内在意义,因为圣言从主经由三层天堂而降,直至人类(2310, 6397节)。它以这种方式变得适合三层天堂的天使,也适合人类(7381, 8862节)。正因如此,圣言是神性(4989, 9280节);它是神圣的(10276节);是属灵的(4480节);是受神性启示的(9094节)。这就是启示(9094节)。
此外,重生之人实际上就在圣言的内义中,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他们那拥有属灵感知的内在人被打开了(10401节)。不过,对他们来说,圣言的属灵本质流入属世观念,因而以一种属世的方式呈现出来,或得以稳固,因为他们活在世上时,就感知而言,是作为属世人进行思考的(5614节)。因此,在那些被光照的人当中,真理之光来自他们的内在,因而经由内在从主而来(10691, 10694节)。在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当中,神圣之物也是以这种方式流入的(6789节)。由于重生之人实际上就在圣言的内义,在它的神圣中,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他们死后自己就会进入它,不再处于字义(3226, 3342—3343节)。内在人的观念是属灵的;而人活在世上时,并未注意到这些观念,因为它们在其属世思维里面,他将其理性官能赋予了属世思维(10236, 10240, 10550节)。但死后人就进入它们,如同进入自己的东西,因为它们属于他的灵,那时他不仅出于它们思考,还出于它们说话(2470, 2472, 2476, 10568, 10604节)。正因如此,如前所述,重生之人不知道他处于圣言的灵义,并拥有由此而来的光照。
6377.“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表祂的属世层就是来自其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从“洗”、“葡萄酒”和“衣服”的含义清楚可知:“洗”是指洁净(参看3147节);“葡萄酒”是指对邻之爱的良善和信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如下文所述;“衣服”是指覆盖内层的外层(5248节),因而是指属世层,因为属世层是外层,覆盖理性层,也就是内层。因此,“衣服”也表示真理,因为真理是外层,覆盖良善,也就是内层(2576, 4545, 4763, 5319, 5954节)。
“葡萄酒”表示对邻之爱和信之良善,这一点从前面(2165, 2177, 3464, 4581, 5915节)关于圣餐中的饼和酒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饼”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酒”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也可从祭祀时的素祭和奠祭看出来。其中,“素祭”表示爱之良善,“奠祭”表示信之良善;素祭是由诸如表示爱之良善的那类事物构成的,而奠祭是由表示信之良善的酒构成的。此外,这些祭物本身还被称为“饼”(2165节)。祭祀时使用酒所构成的奠祭可见于相关经文(出埃及记29:40;利未记23:12, 13, 18, 19; 民数记15:2-15; 28:6, 7, 18至末尾;29:1-7)。
“酒”表示对邻之爱和信之良善,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你们一切口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谁都能看出,他们不是买酒和奶,而是说他们要获得“酒和奶”所表示的东西,也就是对邻之爱和信;这些礼物由主赐下,“不用银钱,不用价值”。
何西阿书:
谷场和酒榨都不足以喂养他们,新酒也必使他们失望。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他们必不得向耶和华奠酒;他们的祭物也不蒙祂悦纳。(何西阿书9:2-4)
此处在内义上也指爱之良善和信之良善,以及它们的消亡。“谷场”因那里的谷物和谷物作成的饼而表示爱之良善;“酒榨”、“新酒”和“奠酒”表示信之良善。“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表示理解力在信的秘密上将求教于记忆知识;“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表示由虚假的推理所导致的后果。“以法莲”是指教会的理解力(参看5354, 6222, 6238, 6267节),“埃及”是指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 1462, 5702节),“亚述”是指推理(1186节)。此外,这段经文的思路也表明,此处这些话所包含的东西比显现在字面上的更多;因为内在意义有连贯性,而外在意义没有连贯性;如当经上说“谷场和酒榨都不足以喂养他们,新酒也必使他们失望”时,接下来却说“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此外,若没有内义,那么“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是什么意思呢?
在耶利米书,“酒榨”和“酒”也描述了相爱和信之良善的消亡:
那行荒凉的,已经临到你所摘的葡萄,肥田和摩押地的欢喜快乐都被夺去,我使酒榨的酒绝流,无人踹酒欢呼。(耶利米书48:32, 33)
“酒”表示相爱和信之良善,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启示录:
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似乎有声音说,油和酒不可糟蹋。(启示录6:6)
“油”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酒”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在路加福音主关于撒马利亚人比喻中,“油和酒”具有同样的含义:
一个撒马利亚人旅行看见被强盗打伤的人,就动了慈心,遂到他跟前倒油和酒,把他的伤处包扎好。(路加福音10:33, 34)
“倒油和酒”表示他履行爱与仁的行为;“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886, 3728节)。古人在祭祀的时候,会在柱子上浇油、奠酒(创世记35:14; 4581, 4582节)。
“酒”表示爱与信之良善,这一点从主在设立圣餐时论到酒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马太福音26:29;路加福音22:17, 18)
谁都能看出,祂不会在那国喝酒,所指的是爱与信之良善,祂将把这良善赐给那些属于祂的国度之人。以下经文中的“酒”所表相同:以赛亚书24:9, 11;耶利米哀歌2:11, 12;何西阿书14:7;阿摩司书9:13, 14;撒迦利亚书9:15, 17;路加福音5:37-39。
“酒”因表示爱与信之良善,故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流入人内,并被他领受时,会给他带来爱与信之良善。
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酒”也是如此;“酒”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如以赛亚书:
祸哉!那些黎明时分一早起来追求烈酒,留连到黄昏,甚至因酒发烧的人。祸哉!那些饮酒的英雄,调烈酒的壮士! (以赛亚书5:11, 22)
又:
这些人也因酒犯错,因烈酒迷途;祭司和先知因烈酒犯错,他们被酒吞没,因烈酒迷途;他们错解默示,谬行审判。(以赛亚书28:7)
又:
这些牧人不能明白,都偏行己路。来吧!我去拿酒,我们痛饮烈酒,明日必和今日一样,盛大丰盈之极。(以赛亚书56:11, 12)
此外,以下经文中的“酒”也具有反面意义:耶利米书13:12; 何西阿书4:11; 7:5; 阿摩司书2:8; 弥迦书2:11; 诗篇75:8; 申命记32:33。“忿怒的酒杯”(耶利米书25:15, 16; 启示录14:8, 10; 16:19)、“神怒气和烈怒的酒榨”(启示录19:15)和“淫乱的酒”(启示录17:2; 18:3)也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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