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54.启15: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烈怒的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示摧毁教会之人的属灵生命的一切邪恶之虚假被主通过神性真理或圣言显现出来。这从“四活物”、“七位天使”和“七个小瓶”的含义清楚可知:“四活物或动物”是指至内层天堂(参看AE 277a, 322, 462节),也指圣言(AE 717c节),因而指天堂和圣言方面的主,因为天堂凭主而为天堂,这同样适用于圣言。“七位天使”是指通过神性真理或圣言而来的显现(参看AE 949节)。“七个小瓶”是指一切虚假和邪恶,因为“七个小瓶”和“七灾”(启15:6)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参看AE 949节)。经上说这些“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的烈怒”,是因为这些使教会荒废,并摧毁教会之人的属灵生命。这些就是“神的烈怒”所表示的。这一切清楚表明,“四活物中有一个把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烈怒的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示摧毁教会之人的属灵生命的一切邪恶之虚假被主通过神性真理或圣言显现出来。经上提到“小瓶”代替灾,是因为小瓶是容器,或容纳之物,而灾是所容纳之物;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容器或容纳之物来代替所容纳之物,因为容器,或容纳之物是终端,好叫圣言的字义可以在终端中。在提到“杯”和“圣杯”代替酒的地方,也是如此。不过,我们将在下一章,就是论述七小瓶和其中七灾的地方,进一步讨论这个主题。
(关于第一诫续)
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抵制自己的两种爱,就是出于纯粹统治的快乐而对统治的爱,和出于纯粹占有的快乐而对占有世上财物的爱,因而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十诫所提到的如罪的邪恶,就在何等程度上经由天堂从主流入这种观念(这会使他承认):有一位神,祂是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以及事实上,神是一位。那时,这种观念就会流入,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天堂就打开了;当天堂打开时,人就不再从自我思考,而从主经由天堂思考。神是一位,这在天堂是包含其它一切的普遍原则。人仅凭流注就能知道,可以说看到,神是一位,这一点从所有民族的共同承认,以及对思想神有数位的厌恶明显看出来。人的内在思维,就是其灵的思维,要么来自地狱,要么来自天堂;在邪恶被移除之前,它来自地狱;但当它们被移除时,它来自天堂。当这种思维来自地狱时,人只看到自然是神,认为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那被称为神性的。当这样一个人死后成为一个灵时,他会将任何掌权的人都称为神,他自己也寻求权柄,好叫他可以被称为神。所有恶人都有从内在潜伏在他们灵里的这种疯狂。但当一个人从天堂思考时,如当邪恶被移除时的情形,他就凭天堂之光看到,有一位神,祂是一位。从天堂之光观看就是流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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