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134.“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表示对这教义和宗教的哀悼。这从“祸哉,祸哉”、“城”和“巴比伦”的含义清楚可知:“祸哉,祸哉”是指哀悼,尤指对破坏和毁灭的哀悼(对此,参看AE 531节);“城”是指教义(对此,参看AE 223节);“巴比伦”是指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它因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和亵渎而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这清楚表明,“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表示对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哀悼。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拥有一切能力,而人和天使根本没有任何能力,因为唯独神是生命,人和天使只是生命的接受者,生命是那作用者,而生命的接受者是那被作用者。人人都能看出,生命的接受者根本不能凭自己行动,它的行为必须来自生命,也就是神。然而,它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因为这是可以赋予它的,并且已经赋予它了,如前所述。如果人不是从自己那里活着,那么可推知,他不是从自己那里思考和意愿,也不是从自己那里说话和行动,而是从神那里如此行,唯独神是生命。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看似一个悖论,因为人只感觉这些能力在自己里面,因而只由他自己来行使;然而,当他出于信说话时,他仍承认,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神,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来自魔鬼,尽管一个人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一切都与良善和真理,或邪恶和虚假有关。因此,当一个人行善时,他会在自己里面说,或他的牧师会对他说,他被神引导,当他作恶时,则说他被魔鬼引导。凡讲道的人也祷告说,愿他的思维、话语和舌头被神的灵引导,有时在讲道结束后会补充说,他从灵说话;有些人在自己里面也有同样的感知。此外,我可以在世人前面亲自作证:我的思维和意愿的一切都是通过流注进入的,良善和真理经由天堂从主流入,邪恶和虚假从地狱流入;我已经被允许长时间地感知这种流注。
高层天堂的天使明显感觉到这种流注;他们当中最有智慧的人甚至不愿貌似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而另一方面,地狱的魔鬼和灵人完全否认它,当被告知事实就是如此时,他们就会发怒。然而,这一真理已经通过活生生的证据向许多人清楚证明了;但后来,他们感到愤怒。不过,由于这一点在许多人看来,似乎是一个悖论,所以重要的是,要从某种理解的观念来看到流注是如何发生的,好叫它可以被承认:它的确发生了。这个事情的本质如下:光和热从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的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生命,这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生命。这属灵之热,即爱,和这属灵之光,即智慧,流入作为生命接受者的主体,就像来自世上太阳的属世之热和属世之光流入非生命接受者的主体一样。虽然光只调整它所流入的物质,热只改变它们的状态,但仍可推知,这些主体若被激活了,就会感觉这些变化在自己里面,还会以为它们来自自己;然而,它们会随着太阳消退,也会随着太阳返回。正因主的神性智慧的生命是光,所以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主都被称为光,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由此清楚可知,神拥有无限能力,因为对所有人来说,祂就是全部。下文将说明,既然唯独神是生命,那么恶人是如何能思想、意愿、说和做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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