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6.此后,天使转向持以下观点者:天上喜乐和永恒幸福就是和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同坐席,然后就游戏和娱乐,接着又是盛宴,如此反复,直到永远。天使对他们说:“跟我来,我必带你们享受你们的快乐所赋予的幸福。”于是,天使领他们穿过一片小树林,来到一块铺有木板的空地上,那里已摆好桌子,两边各有十五张。他们奇道:“为何摆这么多桌子?”天使回答说:“第一张桌子是亚伯拉罕的,第二张是以撒的,第三张是雅各的,其它的依次是十二使徒的。对面的十五张是他们妻子的,头三张是给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以撒的妻子利百加,雅各的妻子利亚与拉结的,剩下的十二张是给十二使徒妻子的。”
过了一会儿,只见桌子上摆满菜肴,空档处还点缀了糖果小金字塔。就餐者站在桌子周围,等候东道主列席。过了不多时,就看见他们鱼贯而入,亚伯拉罕领头,使徒们在最后。接着他们各就各位,坐在首席旁边长凳的一头,然后对周围站着的人说:“你们也和我们一同入座吧。”于是,男人们便和族长同坐,女人们则和族长妻子们同坐。他们开怀畅饮,尽情吃喝。宴后,族长们便离开,然后游戏开始了,少男少女们翩翩起舞,之后是戏剧表演。这些活动结束后,他们又受邀赴宴,但规则是,第一天他们要和亚伯拉罕一同进餐,第二天和以撒,第三天和雅各(Jacob),第四天和彼得,第五天和雅各(James),第六天和约翰,第七天和保罗,依次类推,直到第十五天,然后再按同样的顺序重新赴宴,仅仅改变地方,如此直到永远。
之后,天使将这组人召集起来,对他们说:“你们看到的这些坐席者,对天上喜乐和永恒幸福的想法和你们差不多。为让他们亲眼看到自己所想的何等虚妄,以便抛弃它们,经主允许,这些盛宴和表演得以举行。你们所看到坐首席的这些为首者,都是扮演老人的演员,他们当中有许多留着胡子的乡下人,因有点小财便目中无人,幻想自己是古时的族长。不过,请随我离开这个活动场所。”
于是,他们一路跟随,发现这里五十个人,那里五十个人。这些人都吃得撑肠拄腹,直到恶心,此时,都渴望回到家乡的熟悉环境。有的渴望回去履行工作职责,有的渴望回去做生意,有的渴望回去工作。但许多人被林中的守卫扣留,被问及还得欢宴几天,是不是要和彼得、保罗同坐席。守卫对他们说,还没有进行完就离开是他们的耻辱,因为这样做很不体面。但绝大多数人回答说:“我们受够了自己的快乐,对我们来说,食物味同嚼腊,我们的味觉也枯竭了,一看到这些食物就反胃,再也咽不下去。我们在这花天酒地中已挣扎了数个日日夜夜,现在只恳求你放我们出去。”一得到许可,他们就上气不接下气地飞奔回家。
然后,天使将这组人召集起来,在路上教导他们有关天堂的事,内容如下:“天堂和尘世一样,也有吃有喝,盛宴和聚会。为首者享受筵席,席上摆满珍馐美味,从而使他们的灵振作,有活力。也有游戏和表演,还有音乐会和演唱会,而且这一切都是最完美的。这类事对天使来说的确是欢乐,但不是幸福。幸福必有欢乐在其中,因而出于欢乐。正是欢乐中的幸福使得欢乐成为欢乐,充实并保持它们,以免欢乐变得一文不值,索然无味。人人都是通过在工作中提供服务获得这种幸福的。
“所有天使的意愿情感中都潜藏着某种倾向,它吸引天使的心智去做事,心智以此令自己平静和满足。这种平静和满足的感觉会使心智乐于从主接受对服务的爱。天上的幸福是接受这爱的果效,这才是赋予生命欢乐(如前所述)之物。天堂的食物本质上无非是爱、智慧,以及二者结合在一起的功用或服务,也就是出于爱藉着智慧所提供的功用或服务。因此,在天上,每个人为身体所得的食物,取决于他所提供的功用或服务。服务最优质,食物最精致;服务中等,食物中等,不过也很美味;服务低劣,食物就低劣。不过,懒人则没有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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