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35

L35.⑹主逐步脱去

L35.⑹主逐步脱去取自母亲的人身,披上来自祂里面的神性的一个人身。这就是神性人身和神的儿子。人们知道,主有一个神性和一个人性或人身:一个来自父耶和华的神性,一个来自童女马利亚的人性或人身。因此,祂既是神,又是人,因而拥有一个神性本质和一个人性或人身性质;一个来自父的神性本质,一个来自母亲的人性或人身性质。因此,在神性方面,祂与父平等;在人身方面,祂逊于父。人们还知道,祂没有将来自母亲的这人身性质转化为神性本质,也没有与它混合,因为这是被称为《亚他拿修信经》的信之教义的教导。事实上,人身性质无法转化为神性本质,也不能与它混合。

然而,我们的教义也符合该信经,即:神性取了人身,也就是与它合一,正如灵魂与它的身体合一,以致它们不是两个位格,乃是一个位格。由此可知,主脱去取自母亲的人身(这人身本身就像其他任何人的人身,因而是物质的),披上来自父的一个人身(这人身本身就像祂的神性,因而是本质的),以致这人身也变成了神性。这就是为何在先知书的圣言,甚至就人身而言,主也被称为耶和华和神;在福音书的圣言中,祂被称为主,神,弥赛亚或基督,神的儿子,我们必须信祂,并因祂得救。

由于主出生从母亲那里获得一个人身,然后逐步脱去它,所以可推知,祂在世时拥有两种状态,一个被称为谦卑或倒空的状态;一个被称为荣耀的状态,或与被称为父的神性合一的状态。当处于取自母亲的人身时,祂照着处于该人身的程度而处于谦卑的状态;当处于来自神性的人身时,祂照着处于该人身的程度而处于荣耀的状态。在谦卑的状态下,祂向父祷告,如同向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位祷告;但在荣耀的状态下,祂与父说话,如同与祂自己说话。在后一种状态下,祂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父与祂为一。但在谦卑的状态下,祂经历试探,遭受十字架的苦难,求父不要离弃祂。因为神性不可能受试探,更不用说遭受十字架的苦难了。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通过试探和试探中的不断胜利,以及十字架受难,也就是最后试探,主彻底征服了地狱,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如前所示。

主脱去取自母亲的人身,披上来自祂自己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的人身,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每当与母亲直接说话时,祂都不称她为“母亲”,而是称为“妇人”。我们在福音书中只有三次读到,当祂实际与母亲说话,或提到她时,有两次称她为妇人,一次没有承认祂是祂的母亲。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读到,祂两次称她为“妇人”:

耶稣的母亲对祂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对她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刻还没有到。(约翰福音2:3, 4)

又:

耶稣从十字架上见祂的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哪,你的儿子;然后对那门徒说,看哪,你的母亲!(约翰福音19:26, 27)

有一次祂不认她,路加福音:

有人告诉耶稣说,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想要见你。耶稣却回答他们说,听了神的圣言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0, 21; 马太福音12:46-49; 马可福音3:31-35)

在其它地方,马利亚被称为祂的母亲,但并非出自祂自己的口。

以下事实也证实了这个推断:主不承认祂是子孙。因为我们在福音书中读到:

耶稣问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以为怎样?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子孙。耶稣对他们说,这样,大卫怎么在灵里还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没有一个人能回答祂一言。(马太福音22:41-46; 马可福音12:35-37; 路加福音20:41-44; 诗篇110:1)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就祂得了荣耀的人身而言,主既不是马利亚的儿子,也不是大卫的子孙。

祂向彼得、雅各和约翰显示了祂得了荣耀的人身的性质,那时:

祂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如光。那时,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1-8; 马可福音9:2-8; 路加福音9:28-36)

约翰也看见主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启示录1:16)。

主的人身得了荣耀,这一点从福音书中论到祂荣耀的话明显可知,约翰福音:

人子得荣耀的时刻到了。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3, 28)

由于主逐步得荣耀,故经文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在同一福音书:

犹大既出去,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若在祂身上得荣耀,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快快地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 32)

又:

耶稣说,父啊,时刻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5)

路加福音:

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这些话是指祂的人身说的。

主之所以说“神在祂身上得荣耀”、“神要在自己身上荣耀祂”,还说“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是因为合一是相互的,就是神性与人身并人身与神性的合一。因此,祂还说: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 11)

又说:

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因此,合一是完全的。一切结合都是这样:它若不是相互的,就不是完全的。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结合也必是这样,正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另一处: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 5)

由于主的人身得到荣耀,也就是变成神性,所以死后第三天,祂带着整个身体复活了。这种事不会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因为世人仅在他的灵方面复活,在身体方面不会复活。为叫人知道,并且不叫任何人质疑,主带着祂的整个身体都复活了,祂不仅通过在坟墓里的天使说明这一点,还在门徒面前以祂的人身显示祂自己,那时他们以为他们看见的是一个灵,路加福音: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脚给他们看。(路加福音24:39, 40; 约翰福音20:20)

约翰福音:

祂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没有信心,务要相信;然后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约翰福音20:27, 28)

主为了进一步证明祂不是一个灵,乃是一位人,就对门徒说:

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没有,他们便给祂一片烧鱼和一块蜜房;祂接过来,在他们面前吃了。(路加福音24:41-43)

由于祂的身体不再是物质的,而是神性物质的,所以当门关上时,祂进来到祂门徒面前(约翰福音20:19, 26);祂被看到后,又不见了(路加福音24:31)。主现在因具有这种性质(也就是神性),故被接上天,坐在神的右手边;因为经上在路加福音中说:

耶稣正给门徒祝福的时候,祂就离开他们,被带到天上去了。(路加福音24:51)

马可福音:

祂和他们说完了话,后来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

“坐在神的右手边”表示神性全能。

由于主升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以此表示神性全能,以及神性与人身合而为一,故可推知,祂的人身物质或本质正如祂的神性物质或本质。不这样认为,就等于认为祂的神性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同时祂人身却没有。然而,这是违背圣经的,也违背基督教的教义;该教义认为,基督里的神与人如同灵魂与身体,将两者分离违背正常理性。父与子,或神性与人身的这种合一,也是下列经文的意思,约翰福音:

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8)

又:

我往差我来的那里去。(约翰福音7:33; 16:5, 16; 17:11, 13; 20:17)

又:

倘或你们看见人子升到祂先前所在之处。(约翰福音6:62)

又:

除了那从天上降下来的那一位,没有人升过天。(约翰福音3:13)

凡得救的,都升上天,但不是靠自己,乃是靠着主。唯独主靠自己升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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