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圣治 #326

326.我们必须逐一

326.我们必须逐一检查并说明这些要点。

①对神的承认带来神与人并人与神的结合,对神的否认带来分离。有些人可能认为,那些不承认神的人和那些承认的人一样能得救,只要他们过着道德的生活。他们说,承认能成就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想法吗?我若清楚知道确有一位神,就会很容易地承认祂。我听说过祂,但从未见过祂。要是让我看见,我就会相信。许多否认神存在的人在被允许与某个承认神的人自由辩论时,就是这么说的。但我要通过我在灵界所得知的事说明:对神的承认会结合,对神的否认会分离。在灵界,如果有人想到另一个人,并想要与他交谈,那人就会立刻出现。这在那里是司空见惯的事,屡试不爽。原因在于,灵界没有像自然界那样的距离,只有距离的表象。

此外,正如想到另一个人,连同对他的某种意识会带来同在,对另一个人的某种爱之情感则带来结合。这就是那使得人们走到一起,友好交谈,住在同一所房子,或同一个社群中,常常见面,并互相提供服务的东西。如果人们不彼此相爱,尤其相互憎恨,相反的情形也会发生;他们便看不见彼此,或聚在一起。相反,他们照着他们缺乏爱或憎恨的程度而彼此远离;万一他们相遇,这种相遇就会触发憎恨,他们便消失不见。

这几个例子说明,在灵界,是什么造就了同在,又是什么造就了结合,即:同在来自忆起另一个人并想要看见他,结合来自源于爱的一种情感。这同样适用于人心智中的一切事物;人的心智里面有数不清的事物,那里的一切细节都照着情感,或一个事物爱另一个事物的方式被排列和结合。

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结合;它在总体和细节中都是一样的。这种属灵结合的源头就在主与灵界和自然界的结合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由此明显可知,人认识主,并出于这种认识思想主到何等程度,主就同在到何等程度;另一方面,人不认识主到何等程度,主就不同在到何等程度;人否认主到何等程度,就与主分离到何等程度。

结合使得主将人的脸转向祂自己,然后引领他。分离则使得地狱将人的脸转向它自己,然后引领他。因此,所有天堂天使都将脸转向显为太阳的主,而所有地狱灵都将脸背向主。这一切清楚表明对神的承认会带来什么,对神的否认会带来什么。那些在世上否认神的人死后还是否认祂;他们获得了前面(319节)所描述的那种内在结构;在世上所取得的结构会存到永远。

②每个人都是照其生活的良善而承认神并与祂结合。凡知道一点宗教信仰的人都能认识神,并能出于这种认识或记忆谈论神,其中一些人甚至能出于理解谈论神。但如果他们没有过良善的生活,那么这一切只带来同在;因为尽管如此,他们仍能转离神,并转向地狱;他们若过着邪恶的生活,就会这样做。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能发自内心承认神;主照着这些人的良善生活而使他们转离地狱,并转向祂自己。这是因为唯独他们真的爱神。他们热爱来自祂的神性美德,因为他们活出了这些美德。来自神的神性美德就是祂律法的诫命;这些诫命就是神,因为祂就是从祂发出的神性。这就是爱神,因为主说:

凡遵守我诫命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24)

故十诫有两块石版,一块涉及神,一块涉及人。神不断作工,以便人能接受在他石版上的事。然而,人若不去做在他石版上的事,就不会出于内心的承认来接受在神石版上的事;若不接受,就无法被结合。这就是为何这两块石版被拼成一块,称为“约版”,“约”表示结合。每个人都是照其生活的良善而承认神并与祂结合,因为生活的良善就像在主里面,因而来自主的良善。因此,当人过着良善的生活时,一种结合就实现了。对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来说,相反的情形会发生。那就是对主的弃绝。

③生活的良善,或正确的生活,就是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反对宗教,因而反对神。这就是生活的良善,或正确的生活,《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从头到尾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对此,我只补充一点:如果你最大限度地行善,如建造圣殿或教会,装饰它们,塞满你的供物,把财富都奉献给医院和安养院,天天施舍,帮助孤儿寡妇,谨守敬拜的圣物,甚至貌似发自内心地思想、谈论和宣讲它们,却不避恶如反对神的罪,那么这一切善行都不是真正的良善;它们要么是虚伪的,要么是邀功的,因为邪恶仍在它们里面。一个人的生命就在他所做的一切事里面,良善只能通过把邪恶从它们当中移走而成为良善。这一切清楚表明,正确地生活,或过良善的生活,就是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反对宗教,因而反对神。

④这些就是所有宗教的基本原则,通过它们,每个人都能得救。承认神并因邪恶反对神而避免作恶,是使得一个宗教成为一个宗教的两个要素。缺乏任何一个,它都不能被称为一个宗教,因为承认神,却又作恶是自相矛盾的;行善,却不承认神也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一个不可能离开另一个。主规定,几乎每个地方都要有某种宗教,每种宗教都要有这两个要素。主还规定,凡承认神并因邪恶反对神而避免作恶的人,都要在天堂有一席之地。因为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其生命或灵魂就是主。在一个属世人或自然人里面的一切事物,在这个天堂人里面都有,其区别就像天上的事物和地上的事物之间的区别。

众所周知,人里面除了由血管和神经纤维有机组织而成、被称为内脏的形式外,还有皮肤、膜、肌腱、软骨、骨骼、指甲和牙齿;只是这些东西不如它们作为韧带所服务,并覆盖和支撑的有机组织形式本身那样有生命。天堂人,也就是天堂若要包含这一切事物,不可能由一种宗教的人构成,而是要由多种宗教的人构成。因此,凡将教会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变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都在这个天堂人,也就是天堂里面有一席之地,在那里享受自己层级上的幸福。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前文(254节)。

这两者是每个宗教的基本原则,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它们是十诫所教导的,十诫是圣言的主要成分,是由耶和华以活生生的声音从西乃山上颁布的,是神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当被放在约柜中时,就被称为“耶和华”,并构成会幕的至圣所和耶路撒冷圣殿的圣所,那里的一切事物唯独因它的同在而为神圣。关于约柜中的十诫,《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一书(53-61节)从圣言中引用了更多细节;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盛放刻有十诫的两块石版的约柜被非利士人抬走,并被抬进亚实突的大衮庙;那大衮仆倒在它面前的地上,后来大衮的头和两手掌在门槛上折断,只剩下残体;亚实突和以革伦人,数目成千上万,因约柜而患上痔疮,他们的地被老鼠毁坏;非利士人按他们民族首领的建议,制造了五个金痔疮、五个金老鼠和一辆新车,把约柜放在车上,柜旁是金痔疮和金老鼠,他们用两头母牛在车前直行大道,哞哞叫着将约柜送回到以色列人那里,以色列人就将两只母牛和车献给耶和华为燔祭(撒母耳记上5, 6章)。

现在让我们看看这一切事物都表示什么。“非利士人”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大衮”代表这个宗教;他们所患的“痔疮”表示属世之爱,当它与属灵之爱分离时,就是不洁的;“老鼠”表示通过对真理的歪曲而对教会的毁坏;他们送回约柜所用的“新车”表示一个新的教义,只是该教义是属世的,因为在圣言中,“车”表示源于属灵真理的教义;“母牛”表示良善的属世情感;“金痔疮”表示已洁净并变得良善的属世之爱;“金老鼠”表示被良善除去的教会的毁坏,在圣言中,“金”表示良善;“直行大道的母牛哞哞的叫声”表示属世人的恶欲转化为良善情感的艰难;“将两只母牛和车献为燔祭”表示主由此得到安抚。

这就是这些历史细节的灵义。把它们连贯成一个意思,就会看到它是如何被应用的。“非利士人”代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49-54节);约柜因盛有十诫而为教会的至圣物,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53-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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