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08.“所有肉体中凡与你在一起的野兽”表示在该教会成员里面活过来的一切。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野兽”论及挪亚,就是现已重生的该教会成员,显然也论及接下来的事物,即“飞鸟、牲畜和爬行物”,因为经上说“所有肉体中凡与你在一起的野兽,就是飞鸟、牲畜和一切爬在地上的爬行物”。在原文,严格来说,用于“野兽”的这个词表示生命或活物;但在圣言中,它既用来表示活物,也用来表示某种意义上并非活着的事物,或野兽。因此,人若不知道圣言的内义,有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这个词具有双重含义的原因在于,上古教会成员在主面前谦卑地承认自己不是活的,甚至不如牲畜,不过是野兽,因为他知道,人就自己或自我而言,就是这样。所以,这同一个词既表示活物,也表示野兽。
它表示活物,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诗篇:
你的野兽将住在其中(即神的产业中)。神啊,你必以你的良善使困苦人强健。(诗篇68:10)
此处由于他将住在神的产业中,所以“野兽”只表示重生之人,因而如此处的情形,表示这人里面的活物。又:
森林中的一切野兽都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一切飞鸟,我都知道;我田野的野兽与我同在。(诗篇50:10-11)
此处“我田野的野兽与我同在”,也就是与神同在,表示重生之人,因而表示他里面的活物。以西结书:
空中所有的飞鸟都在它的枝子上搭窝,田野所有的野兽都在它的枝条下生产。(以西结书31:6)
这段经文论及属灵教会的形成,或将该教会描述为一株植物,所以这个词语表示该教会成员里面的活物。何西阿书:
当那日,我必与田野的野兽和空中的飞鸟立约。(何西阿书2:18)
这论及那些将要重生的人,约是与他们立的。事实上,“野兽”完全表示“活物”,甚至就连以西结所看到的基路伯或天使也被称为“四个野兽或活物”(以西结书1:5, 13-15, 19; 10:15)。
在圣言中,“野兽”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非活物,或凶猛的野兽,这一点从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仅引用以下经文来证实这一点。诗篇:
不要将你斑鸠的灵魂交给野兽。(诗篇74:19)
西番雅书:
这城何竟荒凉,成为野兽躺卧之地。(西番雅书2:15)
以西结书:
他们必不再作列族的掠物,地上的野兽也不再吞吃他们。(以西结书34:28)
又:
空中的一切飞鸟都要宿在它的废墟上;田野的一切野兽都要卧在它的枝条下。(以西结书31:13)
何西阿书:
在那里,我必像狮子吞灭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西结书:
我已将你给地上野兽、空中飞鸟作食物。(以西结书29:5)
这种用法经常出现。此外,犹太人因只停留于字义,将“野兽”理解为一头野兽,将“飞鸟”理解为一只飞鸟,故不想知道圣言的内层事物,更不愿承认它们,从而接受教导。事实上,他们自己就是如此残忍、如此野蛮的动物,以致他们不喜欢埋葬在战场上杀死的敌人,而是喜欢将他们暴尸荒野,任飞禽、野兽吞食。这些事也表明野兽人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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