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04.“神对挪亚说话”表示主与该教会成员的同在,这从圣言的内义清楚看出来。主对每个人说话,因为凡人所意愿和思考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至少有两个恶灵和两位天使与每个人同在。恶灵激活他的邪恶,而天使则灌输良善和真理。天使所灌输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是主的;主以这种方式不断对人说话,只是与这个人说话迥然不同于与那个人说话。对那些让自己被恶灵带走的人来说,主说话时仿佛不在场,或离得太远,以至于几乎不能说祂在说话。但对那些正被主引领的人来说,祂如同一个完全在场的人那样说话。这一点从以下事实足以清楚看出来:没有人能思考任何良善和真理,除非从主。
主的同在取决于一个人爱邻舍和拥有信仰的程度。主就存在于对邻之爱里面,因为祂存在于一切良善中,而不是存在于没有爱的所谓信仰中。没有爱和仁的信是被割裂或分离之物。哪里有结合,哪里必有结合的媒介,这媒介只能是爱和仁。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这一点:主怜悯每个人,爱每个人,希望让每个人永远幸福。因此,人若缺乏使他怜悯别人,爱他们,希望让他们幸福的那种爱,就无法与主结合,因为他一点也不像祂,决不是祂的形像。以信的名义仰望主,同时却又憎恨邻舍,等于不但站得远远的,而且在他自己与主之间还有一道地狱般的鸿沟;他若想再靠近一点,就会掉进这个鸿沟,因为正是对邻舍的憎恨构成了介于中间的地狱般的鸿沟。
一旦人开始爱邻舍,主就与他同在。主存在于爱中;人拥有爱到何等程度,主的同在就到何等程度;主的同在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对人说话。人只知道他从自己思考;殊不知,他并没有从自己获得一个思维观念,甚至没有获得一个观念的一丝一毫。相反,他通过恶灵从地狱获得邪恶和虚假,通过天使从主获得良善和真理。这就是流注,人的生命,因而其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都经由这个渠道而来。从这一切考虑清楚可知“神对挪亚说话”表示什么。祂对某人说是一回事(如创世记1:29; 3:13-14, 17; 4:6, 9, 15; 6:13; 7:1),而祂对某人说话是另一回事。此处祂“对挪亚说话”表示祂同在,因为现在论述的主题是重生之人,他已经被赋予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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