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8593.“并且亚玛力来”表内层邪恶所生的虚假。这从“亚玛力”的含义清楚可知,“亚玛力”是指由内层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如下文所述。首先必须说明,究竟是谁沉浸于内层邪恶所生的虚假,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内层邪恶就是与人同在、藏在里面的邪恶。它藏在他的意愿,由此藏在他的思维中,而在他的外在,如在他的言行和脸上却没有显出一丝痕迹。陷入这种邪恶的人用各种方法和技巧试图把它藏起来,把它秘藏在高尚正义的外表,以及爱邻舍的外表之下。然而,他们在自己里面只想着如何造成伤害,并且尽可能地利用其他人造成伤害,小心翼翼地防止任何人看出他们才是唆使者。他们还将邪恶本身涂上色彩,好叫它看上去不像邪恶。他们生活的最大乐趣就是深思这些事,试图暗中行出来。这就是所谓的内层邪恶。那些陷入这种邪恶的人被称为“恶魔”,在来世与那些陷入外层邪恶,被称为“灵人”的人完全分离。前者,即恶魔在人后面,也就是人的背后有他们的地狱,在那里住在各种洞穴中;但恶灵在人前面,也就是在两边有他们的地狱。在大人里面,这些魔怪属于小脑区域,也属于发出控制无意识行为的纤维和神经的脊髓部位。
论到由这内层邪恶所生的虚假,可以进一步说:它不像由恶灵所拥有的邪恶产生的虚假,因为它本身就是邪恶。那些陷入这种邪恶的人不会攻击信之真理,但会攻击信之良善。他们通过败坏情感行事,由此扭曲良善的思维,并且以一种几乎难以想象的方式而如此行。由于他们具有这种性质,所以他们的地狱与恶灵的地狱彻底分离,并且分离得如此彻底,以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接触;他们被分离是为了叫他们也能与属灵教会成员分离。因为如果他们真的从他们的地狱流入,属灵教会成员就全完了,因为他们会以一种极为隐秘的方式作用于他的良知,并且会扭曲它,这一切是通过膨胀他的败坏情感而做到的。这些地狱魔怪从不公开攻击一个人,当这个人能进行强烈抵抗时,也不公开攻击;但当看上去此人就要跌倒,以至于可能会屈服时,他们突然就在眼前,并推他一把,使他彻底跌倒。这一切也由以下事实来代表:亚玛力现在上来攻击以色列;以及后来当以色列人反对耶和华,害怕迦南地的列族时:
于是亚玛力和迦南人都从那山上下来,他们击杀以色列人,直到何珥玛。(民数记14:45)
由此可见亚玛力所代表的人是何性质,又为何耶和华对亚玛力的审判是:要永远和他们争战,对他们的记忆要从天堂下面抹去,正如在本章最后一节中经上所说的这些话:
因为恶人的手攻击耶的宝座,耶和华必世世代代和亚玛力争战。(出埃及记17:16)
申命记:
你要记念你们出埃及的时候,亚玛力在路上怎样待你。他在路上遇见你,趁你疲乏困倦,击杀你后边所有软弱的人,并不敬畏神。所以,耶和华你神使你得享安息。那时,你要将对亚玛力的记忆从天下涂抹了,不可忘记。(申命记25:17-19)
撒母耳记:
耶和华通过撒母耳对扫罗说,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亚玛力向他所行的,就是亚玛力在路上怎样反对他,我已决定惩罚。现在你要去击打亚玛力,灭尽他所有的,不可怜惜他们,将男女、孩童、吃奶的,并牛、羊、骆驼和驴尽行杀死。扫罗却怜惜亚甲王,也爱惜上好的羊群、牛群、肥畜、公羊并一切肥美物。于是就谴责扫罗说,他因此将不再作以色列的王。(撒母耳记上15:1-3, 9, 23, 26)
“对亚玛力的记忆涂抹了”,以及“他所有的都灭尽”表示恶魔与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不会有任何接触;因为他们与那些未处于真理,而是出于邪恶的情感支持虚假的人相接触。
谁看不出,没有一个深藏的原因,耶和华永远不会说要永远和亚玛力争战,要将对亚玛力的记忆从天下涂抹了,他所有的都灭尽,尽管这一切其实都未发生。说并做这些事的深藏原因就包含在扫罗对他所怜惜的亚玛力王亚甲所说的话里:
亚甲就欢欢喜喜地走到撒母耳面前;撒母耳说,你的剑怎样使妇人丧子,你母亲就怎样在妇人中也必丧子。于是,扫罗在耶和华面前将亚甲砍碎了。(撒母耳记上15:32, 33)
“欢欢喜喜地走”表示这类灵人在别人面前的迷人外表;“你的剑怎样使妇人丧子”表示这些灵人的虚假向良善的情感施暴;“你母亲就怎样在妇人中也必丧子”表示源于意愿,而非理解力的邪恶情感将在他们当中占主导地位;“扫罗在耶和华面前将亚甲砍碎”表示他们与那些陷入源于理解力的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分离,也就是说,恶魔与灵人分离,如前所述。“妇人”表示情感(参看568, 6014, 8337节),“剑”表示争战和荒废的虚假(2799, 4499, 71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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