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8573.“摩西就呼求耶和华说”表深切的悲伤和代求。这从“呼求”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人们在痛苦和悲伤中所要求的神性帮助时,“呼求”是指深切的悲伤(参看7782节),以及代求(8179节)。由于“摩西呼求耶和华”表示“摩西”所代表的神性真理的代求,故必须简要阐述一下何为代求及其性质。不知道何为代求的人不可能对它形成任何概念,只是认为主不断向父祷告,为虔诚祈求并承诺悔改的罪人代求。事实上,简单人会以为主与父坐在一起,为罪人向父求情,恳求祂将这个罪人赐给自己,好叫此人能在祂的国度里享有永恒的幸福。对于圣言中所提到的代求,许多人都持有这种观念;在圣言中,经上说主会为他们祈求祂的父。但谁看不出这些话是照着人类的思维观念来说的?事实上,那个时候,和今天的许多人一样,每个人都只能像思想地上的国度那样思想天国,因为他们通过后者获得对前者的概念。这一点从主的门徒自己很明显地看出来,即雅各和约翰要求在祂的国里,一个坐在祂右边,一个坐在祂左边(马可福音10:35-37);这一点也可从其余的门徒明显看出来,他们起了争论,即在祂的国中,他们当中哪一个算为最大,于是主对他们说,他们要在祂的国里,坐在祂的席上吃喝,并且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路加福音22:24, 30)),因此他们要与祂同作王。很明显,祂所说的这些话适合他们的思维方式,因而适合他们的理解力;但就内层意义而言,这些话却有不同的含义,这在当时是无法让人们知道的。至于门徒所要坐的“十二个宝座”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2129, 6397节)。
至于代求的性质,情况是这样:一切爱都含有代求在里面,一切怜悯也是如此,因为怜悯是爱的特征。凡有爱或有怜悯之心的人都在不断代求,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一个爱妻子的丈夫希望妻子能受到别人的友好接待,并得到很好的对待;他没有用实际的话语来表达自己的愿望,但却不断思想它,因此在默默地祈求它,为妻子代求。父母对待他们所爱的孩子也是这样。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对自己的邻舍,以及那些处于友情的人对待自己的朋友同样如此。这些例子表明,代求不断存在于一切爱中。主为人类,尤其为那些处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代求也是如此;因为神性,也就是无限的爱向他们显示;神性,也就是无限的怜悯也向他们显示。倒不是说主为他们向父祷告,以这种方式代求,因为这样祂就会以一种完全人性化的方式行事。相反,祂不断原谅,不断宽恕,因为祂不断怜恤人;这一切是主自己做的,因为主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4:8-12)。
“代求”这个词里面还隐藏着一个更深的奥秘,也必须提一下这个奥秘。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不断以上述方式代求,因为它从神性之爱发出。
当主在世时,祂是神性真理;但由于祂得了荣耀,这荣耀是在祂复活时实现的,所以祂是神性良善(7499节)。在圣言中,“父”在内义上所表示的,就是神性良善;“子”所表示的,则是神性真理(2803, 3704, 7499节)。由于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含有不断的代求在里面,所以经上说子祈求父,并为人代求。这后一种观念能被人理解,但前一种观念很难被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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