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8452

8452.“有鹌鹑上

8452.“有鹌鹑上来”表属世的快乐,良善通过这快乐被赋予。这从“鹌鹑”的含义清楚可知,“鹌鹑”是指属世的快乐。“鹌鹑”之所以表示属世的快乐,是因为它是一种海鸟,海鸟表示属世之物,所渴望的它的“肉”表示快乐(参看8431节)。鹌鹑之所以表示良善通过快乐被赋予,是因为它在晚上被赋予的。事实上,在来世,当对应于晚上的状态到来时,善灵,以及天使就被带回他们在世时所处的属世情感的状态,从而被带回其属世人的快乐。这一切的发生是为了使良善能从中出来,由此被赋予,也就是说,是为了叫他们能由此变得更完美(8426节)。所有人都通过在外在人或属世人中植入信和仁而变得更完美;事实上,若非信和仁被植入那里,良善和真理就无法从内在人或属灵人,也就是经由内在人从主流入,因为它们没有被接受。如果良善和真理没有被接受,那么它们的流注就会停止并消亡,甚至连内在人也关闭。由此明显可知,属世层必被完美地调整,以充当一个接受者或容器;这一切是通过快乐实现的;事实上,属于属世人的良善可称作快乐,因为它们就是感觉。
“鹌鹑”之所以表示属世的快乐,是因为如前所述,它是一种海鸟;经上说,它是从海上被刮来的:
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上刮来,散落在营地。(民数记11:31)
海鸟及其肉表示属世的快乐,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贪欲的快乐。在以下摩西五经的经文中,“鹌鹑”就表示后一种快乐:
百姓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想要吃肉;他们说,现在我们的灵魂枯竭了,除这吗哪以外,在我们眼前并没有别的东西!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上刮来,散落在营地;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收集鹌鹑;至少的也取了十贺梅珥,为自己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打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因为他们在那里葬埋那起了贪欲的人。(民数记11:4, 6, 31-34)
此处“鹌鹑”表示贪欲的快乐。当有肉体或世俗之爱的快乐掌权并占据整个人,以至于毁灭与他同在的信之良善和真理时,这快乐就被称为贪欲的快乐。这种快乐被描述为百姓被极重的灾殃击打的原因。但在本章,晚上给予百姓的鹌鹑所表示的属世快乐并不是贪欲的快乐,而是对应于属灵人或内在人的良善的属世人或外在人的快乐。这种快乐含有属灵的良善在自己里面,而民数记11章所论述的贪欲快乐含有地狱的邪恶在自己里面。这二者都叫快乐,也都被感觉为快乐。但它们之间的差异不能再大了,或说可能是最大的;因为这一种快乐含有天堂在自己里面,而那一种快乐则含有地狱。此外,当外在被脱去时,这一种快乐就向此人变成天堂,那一种快乐则向他变成地狱。
此中情形就像两个女人,从外表看,她们都有漂亮的脸蛋,过着美好的生活;但从内在看,彼此却完全不同。也就是说,这一个是贞洁、健康的,而那一个是淫荡、腐朽的;因此,这一个的灵与天使同在,那一个的灵与魔鬼同在。不过,她们的真正本质不会显现,除非外在被卷走,内在被揭开。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什么是含有良善在里面的属世快乐,这快乐由本章的“鹌鹑”来表示;以及什么是含有邪恶在里面的属世快乐,这快乐由民数记11章的“鹌鹑”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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