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7418.“击打地上的尘土”表他要移除属世层中那些被诅咒的事物。这从“击打”、“尘土”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击打”是指移除;“尘土”是指被诅咒的事物,如下文所述;“地”,此处即埃及,是指属世心智(7409节)。“尘土”之所以表示被诅咒的事物,是因为恶灵所在的地方,在脚底之下的边缘,看似一块地;事实上,看似一块未耕种的干旱之地;确切地说,它们下面有一些地狱。这地被称为“诅咒之地”,那里的尘土表示被诅咒之物。有时我蒙恩得以看见当恶灵想给某人诅咒时,就在那里跺下脚上的尘土。我看见他们在朝向术士或巫师地狱的边缘处,在我前面稍右的一个位置做这一切;在那里,那些活在世上时拥有信的知识,然而却过着一种邪恶生活的灵人被投入地狱。这就是为何“尘土”表示被诅咒之物,“跺下尘土”表示诅咒。
由于它具有这种含义,所以主吩咐祂的门徒们,他们若不受接待,就将脚上的尘土跺下去,正如马太福音所说的:
凡不接待你们、不听你们话的人,你们离开那家或是那城的时候,就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我实在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和蛾摩拉那地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呢!(马太福音10:14-15;马可福音6:11;路加福音9:5; 10:10-12)
“门徒”在此不是指门徒,而是指教会的一切事物,因而是指信与仁的一切事物(2089, 2129, 2130e, 3354, 3858, 3913, 6397节);“不接受,不听”表示弃绝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表示诅咒。之所以“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呢”,是因为“所多玛和蛾摩拉”表示那些过着邪恶生活,但对主和圣言一无所知,因而不能接待的人。由此可见,所指的不是不接待门徒的一家或一城,而是指那些在教会中没有过着信之生活的人。谁都能看出,一整座城不可能因他们不接待门徒,并立刻接受门徒所传讲的新教义,就都受到诅咒。
在以前的时代,人们在悲伤或悔罪时扬在头上的“尘土”也表示受到诅咒,如这些经文:
锡安女子的长老,坐在地上默默无声,他们扬起尘土落在头上,腰束麻布;耶路撒冷的处女,垂头至地。(耶利米哀歌2:10)
以西结书:
他们必放声痛哭,把尘土撒在头上,在灰中打滚。(以西结书27:30)
弥迦书:
不要在亚弗拉家里哭泣;滚于灰尘之中。(弥迦书1:10)
启示录:
他们又把尘土撒在头上,哭泣悲哀,喊着说。(启示录18:19)
这些行为在圣言的历史部分处处提及。把尘土撒在头上,以及身体和头垂至地面,在地上滚于灰尘之中代表谦卑;真正的谦卑是这样:此人会承认并发觉自己受到了诅咒,然而又被主从诅咒中救了出来(2327, 3994, 4347, 5420, 5957节)。
“尘土”
他们在旷野中所祷的金牛犊被捣碎磨成的“灰尘”也表示被诅咒之物,对此我们在摩西五经中如此读到:
我把那叫你们犯罪所铸的牛犊用火焚烧,又捣碎磨得很细,以致细如灰尘,我就把这灰尘撒在从山上流下来的溪水中。(申命记9:21)
在以下经文中,“灰尘”也表示被诅咒之物:
耶和华神对蛇说,你必用肚子行走,尽你一生的日子吃土。(创世记3:14)
弥迦书:
在往古之日牧放你的民,列族看见,就必为自己的势力惭愧。他们必舔土如蛇。(弥迦书7:14, 16-17)
以赛亚书:
尘土必作蛇的食物。(以赛亚书65:25)
又:
巴比伦的处女啊,下来坐在尘埃。(以赛亚书47:1)
诗篇:
我们的灵魂伏于尘土;我们的肚腹紧贴在地。(诗篇44:25)
又:
我的灵魂紧贴着尘土,求你将我救活。(诗篇119:25)
在圣言中,“尘土”也表示坟墓,同样表示低级之物和众多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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