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6993

6993.“我必与你

6993.“我必与你口同在,指教你所当说的话”表从神性人身发出、在每一个事物中的神性。这从“与口同在”和“指教你所当说的话”的含义清楚可知:“与口同在”当由耶和华来说时,是指与它/他所说的话同在(“口”表示话语,参看6987, 6988节),由于这些话是向摩西说的,而摩西代表神性人身中的神之律法方面的主,故“我必与你口同在”表示从神性人身发出的事物中的神性;“指教你所当说的话”是指发出。因为“指教”和“说话”表示流入,当论及主的神性时,则表示发出。因为从主的神性人身本身发出神性真理,也就是所谓的“圣灵”;由于当主在世时,祂本身就是神性真理,所以祂自己指教爱与信的事物,那时不是通过圣灵而如此行的,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但主复活后甚至在人身方面也变成耶和华,也就是神性良善之后,就不再是神性真理,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圣灵”就是从主的神性人身,而非自永恒就存在的任何灵人或灵人们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主在上述经文中的话,即“圣灵还没有来”,以及这一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一个灵人本身无法从祂发出,只有与这个灵人同在的神圣之物才能从祂发出,也就是说,某种神圣事物从主发出并被一个灵人说出来(参看6788节)。
  由此可知,整个三位一体,即圣父、圣子、圣灵完全在主里面;因此,只有一位神,而不是有三个神,彼此有别的三位格可以说构成一神性或一个神。在圣言中,经上提及“圣父、圣子、圣灵”,是为了叫人们能承认主和祂里面的神性。因为人类以前和今天一样陷入如此的黑暗,以致他们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承认主人身里面的任何神性;它因完全不为人所理解,故完全超越一切信仰。此外,这是一个真理,即:有一个三位一体,但这三位一体在一位,也就是主里面;基督教会也承认,三位一体完整地存在于祂里面。另外,主明确教导,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 14:9-12);神圣之物,就是圣灵所说的话,不是圣灵的,乃是主的;约翰福音: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翰福音 16:13-14)
  经上在约翰福音(14:26)说明,“保惠师”就是圣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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