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6767.“难道你要杀我”表难道你想毁灭我的信?这从“杀”和“希伯来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如下文所述;“希伯来人”,即此处的“我”,是指属教会的人,相应地也指信,因为信与教会是不可分割的,这二者彼此相连,以致一个毁灭存在于某人那里的信之人就是毁灭他那里的教会。这也是“杀他”,因为凡夺走信的人,也夺走了属灵生命,而留下来的生命是被称为“死亡”的生命。由此明显可知,“难道你要杀我”表难道你想毁灭我的信?
“杀”是指夺走属灵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求你将他们拉出来,如同屠宰的羊,叫他们等候杀戮的日子。这地悲哀,田野的植物都枯干,要到几时呢?因其上居民的恶行,牲畜和飞鸟都灭绝了。(耶利米书12:3-4)
“杀戮的日子”表示教会荒废的时候,这时不再有任何信,因为没有仁爱。“悲哀的地”表示教会;“田野的草木”表示含有真理在里面的一切真正的记忆知识;“牲畜和飞鸟都灭绝了”表示良善与真理都要被毁灭。因为“地”是指教会(参看566, 662, 1067, 1262, 1413, 1607, 1733, 1850, 2117, 2118e, 2928, 3355, 4335, 4447, 5577节);“植物”(herb或plant,经上或译青草、草木等)是指真正的记忆知识,这从圣言中提及“植物”的地方清楚看出来。“田野”是指属教会的东西(参看2971, 3310, 3766节);“牲畜”是指对良善的情感,因而是指良善(45, 46, 142, 143, 246, 714, 715, 719, 1823, 2179, 2180, 3218, 3519, 5198节);“飞鸟”是指对真理的情感(5149节)。由此可见上述这些话是什么意思,还可以看出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谁都能看出,若没有内义,“杀戮的日子”、“悲哀的地”、“因其上居民的恶行而都枯干的田野的植物”、“牲畜和飞鸟都灭绝了”是什么意思就无法理解了。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我的神如此说,要牧养这将宰的羊,它们的主人要杀它们。(撒迦利亚书11:4-5)
“将宰的羊”明显表示那些信仰被他们主人毁灭的人。以西结书:
你们为两把大麦,为几块饼,在我民中亵渎我,杀死不该死的灵魂,救活不该活的灵魂。(以西结书13:19)
此处“杀死”明显表示毁灭属灵生命,也就是信与仁。以赛亚书:
到降罚和荒凉的日子,你们怎样行呢?他们只得屈身在被掳的人以下,仆倒在被杀的人以下。(以赛亚书10:3-4)
此处“被杀的”表示那些陷入地狱的人,因而表示那些沉浸于邪恶和虚假的人。
又:
惟独你被抛弃在你的坟墓之外,好像可憎的枝子,以被杀的人为衣,就是被剑刺透的。你不得在坟墓里与他们联合,因为你败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以赛亚书14:19-20)
“被杀的人”表示那些被剥夺属灵生命的人;“杀戮你的民”表示他已毁灭信之真理与良善。约翰福音: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他们得生命。(约翰福音10:10)
“杀害”表示毁灭信之生命,故经上说“我来了,是要叫他们得生命”。马可福音:
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孩子,送到死地;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为敌,杀害他们。(马可福音13:12)
这论及教会的末日,这时不再有任何仁,因而不再有任何信;“弟兄”、“孩子”和“父母”在内义上是指教会的良善与真理;“杀害”是指毁灭它们。
由于“杀人的人”表示剥夺属灵生命的人,“田”表示教会,故在代表性教会有这样一条律例:
无论何人在田野地面上摸了被剑刺死的,或是被杀的,就要七天不洁净。(民数记19:16)
“被剑刺死的”是指被虚假灭绝的真理(参看4503节),因为“剑”是指灭绝真理的虚假(2799, 4499, 6353节)。这条律例也一样:
在你为业的地上,若遇见被杀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谁杀了他,长老和审判官就要量四围的城邑。遇见最近的城,他们就要取一头母牛犊,把它牵到流水等。(申命记21:1-10)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