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6377

6377.“他在葡萄

6377.“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表祂的属世层就是来自其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从“洗”、“葡萄酒”和“衣服”的含义清楚可知:“洗”是指洁净(参看3147节);“葡萄酒”是指对邻之爱的良善和信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如下文所述;“衣服”是指覆盖内层的外层(5248节),因而是指属世层,因为属世层是外层,覆盖理性层,也就是内层。因此,“衣服”也表示真理,因为真理是外层,覆盖良善,也就是内层(2576, 4545, 4763, 5319, 5954节)。
  “葡萄酒”表示对邻之爱和信之良善,这一点从前面(2165, 2177, 3464, 4581, 5915节)关于圣餐中的饼和酒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饼”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酒”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也可从祭祀时的素祭和奠祭看出来。其中,“素祭”表示爱之良善,“奠祭”表示信之良善;素祭是由诸如表示爱之良善的那类事物构成的,而奠祭是由表示信之良善的酒构成的。此外,这些祭物本身还被称为“饼”(2165节)。祭祀时使用酒所构成的奠祭可见于相关经文(出埃及记29:40;利未记23:12, 13, 18, 19; 民数记15:2-15; 28:6, 7, 18至末尾;29:1-7)。
  “酒”表示对邻之爱和信之良善,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你们一切口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谁都能看出,他们不是买酒和奶,而是说他们要获得“酒和奶”所表示的东西,也就是对邻之爱和信;这些礼物由主赐下,“不用银钱,不用价值”。
  何西阿书:
  谷场和酒榨都不足以喂养他们,新酒也必使他们失望。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他们必不得向耶和华奠酒;他们的祭物也不蒙祂悦纳。(何西阿书9:2-4)
  此处在内义上也指爱之良善和信之良善,以及它们的消亡。“谷场”因那里的谷物和谷物作成的饼而表示爱之良善;“酒榨”、“新酒”和“奠酒”表示信之良善。“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表示理解力在信的秘密上将求教于记忆知识;“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表示由虚假的推理所导致的后果。“以法莲”是指教会的理解力(参看5354, 6222, 6238, 6267节),“埃及”是指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 1462, 5702节),“亚述”是指推理(1186节)。此外,这段经文的思路也表明,此处这些话所包含的东西比显现在字面上的更多;因为内在意义有连贯性,而外在意义没有连贯性;如当经上说“谷场和酒榨都不足以喂养他们,新酒也必使他们失望”时,接下来却说“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此外,若没有内义,那么“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是什么意思呢?
  在耶利米书,“酒榨”和“酒”也描述了相爱和信之良善的消亡:
  那行荒凉的,已经临到你所摘的葡萄,肥田和摩押地的欢喜快乐都被夺去,我使酒榨的酒绝流,无人踹酒欢呼。(耶利米书48:32, 33)
  “酒”表示相爱和信之良善,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启示录:
  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似乎有声音说,油和酒不可糟蹋。(启示录6:6)
  “油”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酒”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在路加福音主关于撒马利亚人比喻中,“油和酒”具有同样的含义:
  一个撒马利亚人旅行看见被强盗打伤的人,就动了慈心,遂到他跟前倒油和酒,把他的伤处包扎好。(路加福音10:33, 34)
  “倒油和酒”表示他履行爱与仁的行为;“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886, 3728节)。古人在祭祀的时候,会在柱子上浇油、奠酒(创世记35:14; 4581, 4582节)。
  “酒”表示爱与信之良善,这一点从主在设立圣餐时论到酒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马太福音26:29;路加福音22:17, 18)
  谁都能看出,祂不会在那国喝酒,所指的是爱与信之良善,祂将把这良善赐给那些属于祂的国度之人。以下经文中的“酒”所表相同:以赛亚书24:9, 11;耶利米哀歌2:11, 12;何西阿书14:7;阿摩司书9:13, 14;撒迦利亚书9:15, 17;路加福音5:37-39。
  “酒”因表示爱与信之良善,故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流入人内,并被他领受时,会给他带来爱与信之良善。
  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酒”也是如此;“酒”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如以赛亚书:
  祸哉!那些黎明时分一早起来追求烈酒,留连到黄昏,甚至因酒发烧的人。祸哉!那些饮酒的英雄,调烈酒的壮士! (以赛亚书5:11, 22)
  又:
  这些人也因酒犯错,因烈酒迷途;祭司和先知因烈酒犯错,他们被酒吞没,因烈酒迷途;他们错解默示,谬行审判。(以赛亚书28:7)
  又:
  这些牧人不能明白,都偏行己路。来吧!我去拿酒,我们痛饮烈酒,明日必和今日一样,盛大丰盈之极。(以赛亚书56:11, 12)
  此外,以下经文中的“酒”也具有反面意义:耶利米书13:12; 何西阿书4:11; 7:5; 阿摩司书2:8; 弥迦书2:11; 诗篇75:8; 申命记32:33。“忿怒的酒杯”(耶利米书25:15, 16; 启示录14:8, 10; 16:19)、“神怒气和烈怒的酒榨”(启示录19:15)和“淫乱的酒”(启示录17:2; 18:3)也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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