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6071.“把他们带到法老面前”表引入记忆知识。这从“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法老”是指总体的记忆知识(参看5799, 6015节)。“带到他面前”之所以表示引入,是因为介绍他们的目的就是引入他们,也就是引入教会的真理,这些真理就是“雅各的儿子们”。关于教会的这些真理被引入教会记忆知识的必要性,可参前文(6004, 6023, 6052节);但由于如今这是个不为人知的主题,故必须进一步予以说明。
如今教会的记忆知识是指那些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除非来自内义的真理被引入这些记忆知识,否则,心智就会受迷惑,陷入各种异端邪说;但是,一旦真理被引入它们,心智就不会受迷惑,陷入异端邪说。例如,人若从圣言字义获知神会发怒、惩罚,将人引入试探,投入地狱,作恶,就有可能受迷惑,陷入关于神的错误观念,如:邪恶,因而与神对立的东西是从良善本身,也就是神那里出来的;而事实上,良善来自良善,邪恶来自邪恶。不过,如果内层真理被引入这记忆知识,如这一真理:正是人里面的邪恶使人发怒,将他引入试探、惩罚他,把他投入地狱,并且不断产生进一步的邪恶,那么他从字义所知的这个记忆知识就会呈现出完全不同的表象。这个问题就像国家所立的法律,这些法律出自君王,但惩罚的痛苦却不能归因于君王,而是归因于那些作恶的人。
还有这个真理:地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并且被允许成为邪恶的源头;为了人的缘故,这是无法避免的。因为人陷在邪恶中,他的生命就是由邪恶产生的;因此,他若不留在邪恶中,就无法处于自由,从而得以改造。然而,除了良善外,没有什么东西是从神来的,因为神在人允许的范围内将邪恶折向良善。
还有这一真理:信仰的最总体事物首先到来,后来必充满个体真理。下面这个总体记忆知识就是如此:所发生的一切事,无一例外,皆来自神,包括惩罚所带来的痛苦。至于这些痛苦以哪种方式来自神,这不得不等到以后才能获知;经许可所发生之事的性质和源头也是如此。同样还有这一真理:对神的一切敬拜必始于神圣的敬畏,这种敬畏含有以下信仰在里面,即:神会奖赏好人,惩罚坏人。简单人和小孩子必须相信这一点,因为他们还不明白许可;他们的信仰遵照主的这些话:
惟有能把灵魂和身体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祂。(马太福音10:28)
所以,尽管一开始他们因为害怕不敢作恶,但伴随良善的爱却逐渐被引入,然后他们开始知道并发觉,除了良善外,没有什么东西是从神来的,邪恶来自他们自己,最后知道,一切邪恶皆来自地狱。
此外,天堂里的人发觉,除了良善外,没有什么东西是从神来的;而地狱里的人却说,一切邪恶皆从神来,因为是神允许的,祂没有移除邪恶。但作为回应,灵人界里的人被告知:如果邪恶真的从他们那里被拿走,他们就不拥有任何生命,陷入邪恶的世人也是如此。他们还被告知:他们里面的邪恶会照着律法自我惩罚,惩罚所带来的痛苦最终使他们避免作恶;对恶人的惩罚就是对善人的保护。
再加这一个:陷入邪恶的人,以及其敬拜是缺乏任何内在之物的外在之人,如犹太人,无论如何都要活在对神的畏惧中,并相信祂就是那实施惩罚的人;因为他们能出于对神的畏惧行善,却绝无可能出于爱行善,或说对神的畏惧能使他们行善,但爱却永远不能。当这些和其它许多真理被引入上述取自圣言字义的记忆知识时,这记忆知识便呈现出完全不同的表象。因为这时,该记忆知识变得像透明的容器,里面所盛的真理照亮这容器,使它看上去只是一个总体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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