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5798

5798.“不要向仆

5798.“不要向仆人发烈怒”表免得他转身离开。这从“烈怒”的含义清楚可知,“烈怒”是指一种转身离开或厌恶(参看5034节),因为向别人发怒的人会转身离开。在这种状态下,他不像别人那样思考;相反,他的思维是与别人的相反。“烈怒”是指一种转身离开,这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尤其从将表示转身离开的烈怒和忿怒归于耶和华或主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不是耶和华或主会转身离开,而是人会转身离开;当人转身离开时,在他看来,似乎是主转身离开,因为他没有蒙垂听。圣言照着表象而如此说话。此外,“烈怒”因是一种转身离开,故就那些转身离开的人而言,也是对良善与真理的一种敌意或攻击。然而,就那些没有转身离开的人而言,“烈怒”不是敌意或攻击,而是强烈的反感,因为它是对邪恶与虚假的一种厌恶。
  “烈怒(anger,经上或译为怒气)”表示敌意或攻击,这一点在前面(3614节)已经说明。它还表示一种转身离开,也表示当人们对良善与真理产生敌意,或进行攻击时的惩罚,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祸哉!那些设立不义之律例的。他们只得屈身在被掳的人以下,仆倒在被杀的人以下。因为耶和华的怒气还未转消。祸哉!亚述,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亵渎的民族,吩咐他对付我所恼怒的人民。他却不这样思想,他心也不这样打算。(以赛亚书10:1,4-7)
  “怒气”(anger)和“恼怒”(wrath)表示一种转身离开,和人这一方的敌意或反对;在这种情况下,随之而来的惩罚和不垂听看似怒气。由于这些存在于人这一方,所以经上说:“祸哉!那些设立不义之律例的。他却不这样思想,他心也不这样打算”。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并祂恼恨的兵器,要来毁灭这全地。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忿恨、烈怒,使这地荒凉,从其中除灭罪人。我万军之耶和华在忿恨中发烈怒的日子,必使天震动,使地摇撼,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5, 9, 13)
  “天”和“地”在此表示教会,它转身离开了真理与良善。由于它如此行,所以经上说描述了由于耶和华的“忿恨、烈怒”而使它荒凉并毁灭它;而实际情况完全相反。也就是说,是陷入邪恶的人充满忿恨和烈怒,使自己与良善并真理对立。因邪恶而来的惩罚被归于耶和华,这是由于表象。在圣言的其它各个地方,教会的末期和它的毁灭被称为“耶和华发烈怒的日子”。
  又:
  耶和华折断了恶人的杖、统治者的权杖。祂必在忿怒中连连攻击众民,在怒气中辖制列族。(以赛亚书14:5, 6)
  
  此处的意思也差不多。这就像一个受法律惩罚的罪犯;他将惩罚的罪恶归于国王或法官,而不是归于自己。又:
  雅各和以色列,因为他们不肯遵行祂的道,也不听从祂的律法;所以,祂将猛烈的怒气和争战的勇力,倾倒在他身上。(以赛亚书42:24, 25)
  耶利米书:
  我要在怒气、忿怒和大恼恨中,用伸出来的手,并大能的膀臂,亲自攻击你们。恐怕我的忿怒因你们的恶行发作,如火着起,甚至无人能熄灭。(耶利米书21:5, 12)
  在这段经文中,“怒气”、“忿怒”和“大恼恨”只是由于转身离开良善与真理,并对它们产生敌意或进行攻击所导致的惩罚的邪恶。
  按照神性律法,一切邪恶都自带惩罚;说来奇妙,在来世,邪恶和惩罚交织在一起,不可分割。因为一旦一个地狱灵做了异常邪恶的事,实施惩罚的灵人就会出现并惩罚他,无需其他人来提醒。惩罚的邪恶是由于转身离开导致的,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因你们的恶行”。诗篇:
  祂使猛烈的怒气和忿怒、恼恨、苦难和一群降灾的使者,临到他们。祂为自己的怒气修平了路,使他们的灵魂没有逃脱死亡。(诗篇78:49, 50;也可参看以赛亚书30:27, 30; 34:2; 54:8; 57:17; 63:3, 6; 66:15; 耶利米书4:8; 7:20; 15:14; 33:5; 以西结书5:13, 15; 申命记9:19, 20; 29:20, 22, 23;启示录14:9, 10; 15:7)
  在这些经文中,“猛烈”、“怒气”、“忿怒”和“恼恨”也表示一种转身离开,敌意或攻击,以及随之而来的惩罚。
  由于转身离开和敌意或攻击所导致的惩罚之所以被归于耶和华或主,被称为祂的“怒气”、“忿怒”和“恼恨”,是因为源于雅各的种族必须唯独被持守于教会的外在代表。若不通过害怕和恐惧耶和华,并且相信祂出于怒气和忿怒会恶待他们,他们就无法被持守于这些代表。只关心外在事物,毫不关心内在事物的人无法以任何其它方式被引导去执行外在的仪式,因为没有任何约束他们的内在事物或义务感。教会里的简单人也是这样。他们基于表象唯一能理解的观念是:当有人作恶时,神会发怒。然而,凡停下来反思的人都能看出,耶和华或主根本没有一丝怒气,更没有任何烈怒;因为祂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无限远离想要灾祸临到任何人身上。拥有对邻之仁的人也不会向任何人行恶。连天上的所有天使都这样,何况主自己呢?
  但在来世,情况是这样:由于那里的新来者,主不断重整天堂及其社群的秩序,赋予他们幸福和快乐。不过,当这幸福和快乐流入处于对立面的社群(因为在来世,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有与它们对立的地狱社群,由此而有平衡),并且这些社群感觉到由于天堂的出现而带来的一种变化时,他们就会充满怒气和烈怒,并冲进罪恶,同时给自己招来惩罚他们的罪恶。此外,当恶灵或魔鬼靠近天堂之光时,他们就开始遭受痛苦和折磨(参看4225, 4226节)。他们将这一切归因于天堂,进而归因于主;而事实上,是他们自己给自己带来折磨;因为当邪恶接近良善时,它就会遭受折磨。由此明显可知,除了良善外,没有什么东西来自主,或说主只是良善的源头;一切邪恶皆源于那些转身离开,站在对立面,并进行攻击的人自己。这个奥秘能使人明白真相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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