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5536.“你们使我丧失我的孩子”表如此教会就不复存在了。这从雅各的代表和“丧失”的含义清楚可知。指着自己说这句话的雅各是指真理之良善(参看3659, 3669, 3677, 3775, 4234, 4273, 4538节);它因是真理之良善,故也是教会,因为良善才是教会的本质要素;因此,无论你说真理之良善,还是说教会,意思都一样,因为有真理之良善与他同在的人就有教会与他同在。“雅各”代表教会(参看4286, 4520节),他的儿子们代表教会真理(5403, 5419, 5427, 5458, 5512节)。“丧失”是指剥夺教会的真理与良善,在此是指剥夺由约瑟、便雅悯和西缅所代表的那类真理,如下文所述。
“丧失”之所以表示剥夺教会的真理,是因为教会好比一个婚姻,它的良善好比丈夫,它的真理好比妻子,由该婚姻所生的真理好比儿子,所生的良善好比女儿,等等。因此,当提到丧失的状态或丧失的行为时,它表示教会被剥夺了真理,由此不再是一个教会。就这层意义而言,“丧失”(bereft,经上或译为丧掉、蹧践)或“丧子”(bereavement)也用于圣言其它各个地方,如以西结书:
我必打发饥荒和恶兽到你那里去,叫你丧子。(以西结书5:17)
又:
我若使恶兽经过那地而蹧践它,使地荒凉,以至因这些野兽,人都不得经过。(以西结书14:15)
利未记:
我也要打发田间的野兽到你们中间,使你们丧失儿女,剪灭你们的牲畜,使你们的人数减少,道路荒凉。(利未记26:22)
在这些经文中,“饥荒”表示缺乏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因而是指荒凉;“恶兽”是指源于邪恶的虚假;“地”是指教会;“打发饥荒和恶兽使地丧子”表示利用源于邪恶的虚假摧毁教会,因而是指彻底剥夺教会的真理。耶利米书:
我在这地的城门口,用簸箕簸了他们,使他们丧掉儿女。我毁灭我的百姓。(耶利米书15:7)
此处“丧掉”也表示剥夺真理。同一先知书:
愿你将他们的儿女交与饥荒,使他们被刀剑之手除灭;愿他们的妻丧子,且作寡妇。(耶利米书18:21)
“愿他们的妻丧子,且作寡妇”表示没有真理和良善。
何西阿书:
至于以法莲人,他们的荣耀必如鸟飞去,必不生产,不怀胎,不成孕。纵然养大儿女,我却必使他们丧人。(何西阿书9:11-12)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以西结书:
我必使人,就是我的民,行在你上面。他们必得你为业,你必做他们的产业,你也不再使他们丧子。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为人对你说,你是吞吃人的,又使你的民丧子。(以西结书36:12-13)
此处“丧子”也表示剥夺真理。
以赛亚书:
你这专好宴乐、安然居住的,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至寡居,也不知丧子之事。哪知,丧子、寡居这两件事在一日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论及巴比伦和迦勒底的女儿,也就是那些外在神圣,内在亵渎,并凭这神圣的外在自称教会的人。“丧子、寡居”表示剥夺良善与真理。又:
你举目向四方观看,他们都聚集来到你这里。你丧子以后所生的儿女还要在你耳边说,这地方我居住太窄,请让地方给我,让我居住。但你心里必说,我既丧子独居,是被放逐的,漂流在外,谁给我生这些,谁将这些养大呢?我独自一人被撇下,这些在哪里呢?(以赛亚书49:18, 20-21)
这论及锡安,或属天教会,论及它荒废之后的结实;“丧子”表示它在荒废时被剥夺的真理,但这些真理又得以恢复并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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