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5115.“好像发了芽”表使重生得以实现的流注。这从“发了芽”或长叶,然后开花的含义清楚可知,“发了芽”或长叶,然后开花是重生的第一步。之所以表示流注,是因为当人正在重生时,属灵的生命就流入他,极像一棵树开始发芽时,通过太阳的热接受自己的生命。在圣言的各个地方,人的出生都被比作植物界的成员,尤其被比作树。如此作比的原因在于,整个植物界,以及动物界皆代表诸如存在于人里面的那类事物,因而代表诸如存在于主国度里面的那类事物。因为人是最小形式的天堂,这从各章末尾关于人与大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可以看出来。这也解释了为何古人把人称作小宇宙;若对天上的状态知道得更多,他们还会称他为小天堂。因为整个自然界就是代表主国度的一个舞台(参看2758,3483,4939节)。
但正在新生,也就是正在被主重生的人尤其被称为天堂;因为那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与真理,因而天堂被植入他。事实上,正在重生的人就像一棵树,从一粒种子开始;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种子”表示从良善所获得的真理。他也像一棵树那样长出叶子,然后开花,最后结果;因为他产出属于聪明的那类事物,这在圣言中以“叶子”来表示;然后产出属于智慧的那类事物,这以“开花”来表示;最后产出属于生活的那类事物,也就是行为上的爱与仁之良善,这在圣言中以“结果”来表示。这就是存在于一棵结出果实的树和一个正在重生的人之间的代表性的相似性,这种相似性如此之大,以至于只要对属灵的良善与真理有所了解,人就能凭一棵树获知重生的性质。由此可见,酒政所梦见的“葡萄树”以代表性的方式充分描述了就受理解力支配的感官能力而言,人重生的整个过程。该过程首先以三根枝子来描述,然后以发了芽、接着以开了花,后来以一挂一挂成熟的葡萄,最后以酒政把它们挤到法老的杯里,并递给他来描述。
此外,经由天堂从主流入的梦从来都是照着代表出现的,也就是说,从来不是别的东西,只是基于代表的场景。因此,凡不知道自然界中这样或那样的事物代表什么的人,尤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皆为代表的人,都不可避免地以为这些代表纯粹是诸如人人在日常用语所用的那种对比。它们的确是对比;但它们是诸如相对应,因而当处于内层天堂的天使在谈论属于主国度的属灵或属天事物时,在灵人界实际呈现为可见物体的那种。关于梦,可参看前文(1122,1975,1977,1979-19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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