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5114.“葡萄树上有三根枝子”表由此甚至直到最末层的衍生物。这从“葡萄树”、“三”和“枝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葡萄树”是指理解力部分,如刚才所述(5113节);“三”是指完整并持续到结束之物(2788,4495节);“枝子”是指衍生物。由于“葡萄树”表示理解力部分,所以“枝子”无非表示由此而来的衍生物。由于“三”表示持续甚至直到结束之物,或从初到末之物,所以“三根枝子”表示从理解部分延伸到最末层,也就是感官层的衍生物。按照顺序,第一层是理解力部分本身,最末层是感官层。一般来说,理解力部分是内在人所拥有并凭主所放射的天堂之光看见的视觉;它所看见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的或属天的。但一般来说,感官层属于外在人;此处是指视觉的感官能力,因为这种感官能力对应于理解力部分,并受它支配。视觉的感官能力凭太阳所放射的光看见,它所看见的一切事物都是世俗、肉体和地上的。
人里面有从居于天堂之光的理解力部分直到居于尘世之光的感官的衍生物。除非这些衍生物存在,否则感官就无法拥有人类品质的生命。人不能将他的感官所拥有的生命归功于他凭尘世之光看见,因为尘世之光没有生命在里面,而应将这生命归功于凭天堂之光看见,因为这光有生命在里面。当天堂之光落到人凭尘世之光所获得的感知上时,这光便给它们带来生命,使他能明智地、因而作为一个人来看物体。以这种方式拥有由世上耳闻目睹的事物,因而由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所生知识的人就拥有聪明和智慧,并由此拥有文明、道德和属灵的生活。
至于具体的衍生物,它们在人里面的存在具有无法以三言两语解释清楚的性质。它们作为层级存在,就像梯子,从理解力部分直到感官。但没有人能理解这些层级,除非他知道它们如何彼此关联,也就是说,如何明显彼此不同而又互相分离,并且如此明显以致内层离了外层仍能存在并持续存在,而外层离了内层则不能。例如:人的灵离开肉体仍能持续存在,而且当它通过死亡与肉体分离时,也的确持续存在。人的灵就处于内在层级,身体则处于外在层级。死后人的灵也一样。若他在蒙福者之列,当在第一层天堂时,他的灵就处于最末和最外层级;当在第二层天堂时,就处于较为内在的层级;当在第三层天堂时,则处于至内在的层级。当处于至内层级时,它同时也处于其它层级,尽管这些层级在他里面沉寂下来,并不活跃,几乎就像人体在睡眠时沉寂下来、不活跃一样;但也有这样的区别:对天使来说,那时内层是最为清醒的。因此,人里面存在和天堂一样多的层级,此外还有最末层,也就是身体和身体感官。
由此在某种程度上明显可知,从初至末,或从理解力部分直到感官的衍生物是何情形。人从主的神性所得来的生命便经过这些层级,从至内层直到最末层。每一层级内都有那生命的一个衍生物,这衍生物变得越来越普遍,直到在最末层变得最为普遍。较低层级内的衍生物纯粹是组合物,确切地说,是连续排列的更高层级的个体和特定成分的结构形式,连同先从较为纯净的自然界,之后从较为粗糙的自然界所提取出来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能充当盛纳的器皿。一旦这些器皿腐烂分解,在这些器皿中取得形式的更高层级的个体和特定成分就返回到紧邻的上一层级。由于人与神性有一种联系,他的至内层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接受神性,不仅能接受它,还能通过承认神性、拥有对它的一种情感,因而通过回应它而将它变成自己的,他由此拥有植入在自己里面的神性,所以他能永远不死。事实上,永恒和无限之物不仅通过神性进入他的流注,还通过他对神性的接受而存在于他里面。
由此可见,那些在思想人时,把人等同于动物,以为人死后和动物一样不再活着的人是何等无知和愚蠢。这种人没有考虑到这一事实:动物并没有对神性的接受,也没有通过将神性变成自己的而通向回应它的任何承认或情感,因而没有与它的任何结合。这些人也没有考虑到这一事实:由于动物的状态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它们所拥有的生命接受形式必会消散;因为对动物来说,流注通过它们的器官形式一直进入世界,并在那里终结并消失,永不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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