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4364

4364.“以扫说,

4364.“以扫说,我所遇见的这些营是什么意思呢”表出自真理之良善的具体事物。这从“营”的含义清楚可知,“营”是指具体事物,因为前一章(32:14, 15)所提到的动物就表示这些具体事物,即:母山羊二百只,公山羊二十只,母绵羊二百只,公绵羊二十只,奶崽子的骆驼三十只,各带着崽子;母牛四十只,公牛十只,母驴二十匹,驴驹十匹。这些动物就表示良善与真理,连同它们藉以实现注入的服务事物(参看4263, 4264节),因而表示具体事物。此处所指的具体事物只是那些有助于证明真理的确是真理,良善的确是良善的事物。它们支持人的思维和情感,也就是他所知的事物和所爱的事物,这使他赞成一个观念,并肯定事实就是如此。在古时的教会,赠予国王和祭司的礼物具有同样的含义。众所周知,把别人引向自己的观点,或我们声称为良善与真理的事物,既要用理性,也要用情感。这些实际支持的证据就是“具体事物”所指的,在此由“营”来表示;这就是经上说这些营“是要在我主眼前蒙恩”,后又说“我若在你眼前蒙恩,就求你从我手里收下这礼物”的原因。
属灵事物或信的事务在与仁之良善结合时,其情形也一样。人们以为良善与真理直接从天上流入,因而无需他里面的媒介;但他们在这一点大错特错了。主通过每个人的情感引导他,由此通过默默作工的圣治把他折过来,因为主通过自由引导他(1937, 1947节)。一切自由皆属于情感或爱(参看2870, 2873节);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在自由,而非强迫中得以实现(2875-2878, 2881, 3145, 3146, 3158, 4031节)。所以,当人在自由中被引向良善时,真理就被接受和植入,他也开始被它们感动,以这种方式一点一点地被引入天上的自由。重生之人,也就是爱邻,尤其爱主之人,若反省自己以前的生活,就会发现他一直被自己思维中的许多观念和情感的冲动所牵引。
至于此处出自真理之良善的事物的确切含义,这可从一些例子更容易地看出来。要被引入良善的真理可通过这一真理来例证:人死后仍拥有生命。该真理不会被接纳,除非它被具体真理证实,也就是说,被以下真理支持:人不仅能思想他所看见和感觉到的事物,还能思想他所没看见和感觉到的事物;他的情感还能被它们打动;他能通过情感与它们,进而与天堂,甚至与主自己结合;凡能与神性结合的人永远不会死。这些以及更多此类事物就是在这真理被注入良善,也就是它被完全相信之前首先出现的具体真理。这真理的确先使自己顺服,但这些具体真理仍使它被接纳。
另举这一真理为例:人是一个灵,活在世上时披戴一具肉身。这也是一个要被注入良善的真理,因为若它没有被注入,此人毫不关心天堂;在这种情况下,他把自己想得和动物一样。但该真理若不通过诸如以下具体真理,也无法被注入,即:他所携带的肉身是为这个世界上的功用而服务的;也就是说,它能使他用肉眼看见世上的事物,用物质肌肉进行活动,由此拥有举起重物的力量;然而,他还有某种进行思考和意愿的更内在部分,而肉身是该部分的辅助或物质器官;人的灵就是他自己,或此人自己,通过这些器官形式行动和感觉;一旦相信,他就能通过许多亲身经历来证明事实的确如此。所有这些都是首先提出,并使这个真理本身被注入良善的具体真理;它们就出自这个真理。“营”就表示这些以及其它类似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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