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4180

4180.“若不是我

4180.“若不是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就是以撒所敬畏的,与我同在”表若不是神性和神性人身。这从“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以撒所敬畏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我父亲的神”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圣父”是指神性良善,“圣子”是指神性真理(2803, 3704节),在此是指每种本质的神性良善;“亚伯拉罕的神”是指被称为神性本质的神性本身,因为亚伯拉罕代表神性本身方面的主(2011, 3439节);“以撒所敬畏的”是指神性人身。经上之所以用“敬畏的”这个词,是因为它所表示的是神性真理。因为对那些未处于良善的人来说,神性真理含有害怕、恐惧、惊恐在里面,不像不会使人害怕的神性良善。在本章后面出现的这个词意思也一样:
雅各就指着他父亲以撒所敬畏的起誓。(创世记31:53)
由于现在拉班已经与雅各分离,也就是说,居间或中间良善与神性良善分离,所以拉班处于这种状态:他想加害,这一点从论到拉班的事明显看出来。正因他的状态是这样,所以经上才说“以撒所敬畏的”。谁都能看出,“以撒所敬畏的”表示以撒的神,还能看出,拉班处于这种状态。以撒代表主的神性人身,尤其代表该人身的神性理性(参看1893, 2066, 2072, 2083, 2630, 3012, 3194, 3210, 3704节)。
就前面所说出自主的神性真理含有恐惧在里面,不像神性良善而言,情况是这样:从主所发出的神圣本身拥有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在里面。这些不断从主发出,是闪耀在诸天堂的光之源头,因而是闪耀在人类心智中的光之源头。因此,它们就是智慧和聪明的源头,因为这些就存在这光里面。但这光或智慧和聪明照众人的接受方式而感染他们。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不接受神性良善,因为他们没有爱或仁;事实上,一切良善都是爱和仁的显现。然而,神性真理甚至能被恶人接受,不过仅被他们的外在人接受,不被他们的内在人接受。
这就像出自太阳的热和光。属灵之热是爱,因而是良善;而属灵之光是信,因而是真理。当接受太阳的热时,树和花就会生长,长出叶子,开花、结果或种子。这一切发生在春夏时节。然而,当不接受太阳的热,只接受光时,什么东西也不长,而是万物萧条,如秋冬时节的情形。这同样适用于出自主的属灵之热和光。人若如春夏一般,便会接受从爱与仁所流出的良善,并结出果子;但若如秋冬一般,就不会接受爱与仁所流出的良善,因此结不出果子。然而,他仍能接受光,也就是说,仍能知道信仰或真理的事。冬光具有和夏光同样的效果,因为它也产生五彩缤纷的景象,使它们显眼,和夏光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它没有渗透到内层,因为它里面没有热,因而万物无法生长。
因此,只接受光,不接受良善,就如同物体不接受热。仅仅外在形式和这形式的美丽从光被接受,以致它们里面是冷的;当里面是冷的时,它们就都不活跃,当光照进来时,可以说看上去就像畏缩和战栗。这就是那些在活物中造成害怕、恐惧、惊恐的。这种对比能使人在某种程度上理解恶人所体验的害怕、恐惧、惊恐的性质。也就是说,这些感觉不是神性良善的产物,而是神性真理的产物;当人们不接受神性良善,却接受神性真理时,它们就会出现。这种对比也能使人理解,缺乏良善的神性真理无法渗透到内层,而是仍附着于最外层,也就是附着于外在人,主要附着于属外在人的感官部分。不仅如此,它还使人理解人有时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很漂亮,但在内在形式上却污秽可憎。由此也可以看出许多人当中信仰的性质,他们声称信就得救,无需善行或好行为,也就是没有善意和好行为。
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而不是从神性本身发出。这是一个奥秘,至今尚未公开。这个奥秘的含义如下:在主降世之前,神性本身就流入整个天堂;由于那时天堂大部分是由属天之人,也就是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组成,所以神全能的流注提供了照耀在天上的光,以及伴随这光的智慧和聪明。但人类远离爱与仁的良善后,那光就不再可能经由天堂被提供了,因而智慧和聪明也不可能深入到人类这里。由于这个原因,为了人类能得救,主有必要来到世上,使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以便就其神性人身而言,祂也能变成神性之光,从而光照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祂自永恒就是光本身,因为穿越诸天堂的神性本身就是那光的源头。正是神性本身披上人身,使这人身变成神性;一旦这人身变成神性,祂由此不仅能将光带给属天天堂本身,还能带给属灵天堂,也能带给人类,人类曾接受、现仍接受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里面的神性真理。这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综上所述,清楚可知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4,9等)
“道”(即圣言)在此表示神性真理。然而,主就两个本质而言,都是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从祂发出(参看3704节)。因为神性良善无法被任何,甚至任何天使接受,只能被主的神性人身接受,这就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意思: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但神性真理能被接受,尽管只是形式上有可能存在于接受者当中。神性良善能居于这神性真理里面,只是因接受而方式各不相同。
当人读到“若不是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就是以撒所敬畏的,与我同在”这些话时,这就是呈现在天使脑海中的奥秘。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及其每个细节里面含有多少天堂的成分,尽管这些成分无一显现在字义中;还可知与人的智慧相比,天使智慧多么优越;天使能意识到最深层的奥秘,而人甚至不知道圣言竟然还包含什么奥秘。所到的这些事还只是极少数,因为天使在这些奥秘中看见并感知到无数细节。事实上,与这少数奥秘相比,天使能看到无穷无尽的细节,而这些细节根本无法在此说出来,因为人类的语言不足以表达它们,人类心智也不能接受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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