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4110

4110.“当时拉班

4110.“当时拉班给羊群剪羊毛去了”表“拉班的羊群”所表良善的功用和目的的状态。这从“剪(羊毛)”和“羊群”的含义清楚可知:“剪(羊毛)”是指功用,因而是指目的,因为功用就是目的,如下文所述;“羊群”是指良善(343, 2566节)。由此明显可知,“剪羊毛去了”表示功用和目的的状态。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拉班”所表中间或居间良善与藉着它所获得的“雅各”所表良善的分离。不过,该分离的性质若非通过处于那良善的灵人的社群,以及它到达人那里所出自的人,就不得而知。对于这个问题,我从自己的亲身经历得知以下事实。
灵人有善的,有恶的,也有中间类型的。人在重生期间,这些灵人便与人相联,以便人能通过他们被引入纯正的良善与真理,主藉着天使实现这一切。但是,他们是那种除了一段时间外,与要重生的这个人并不一致的灵人或灵人社群;因而他们履行完自己的功用后,就被分离。其分离的方式各种各样:善灵是一种方式,中间类型的灵人是另一种方式,恶灵则又是一种方式。善灵是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被分离的,因为善灵从主的美意知道,他们无论到哪儿,或无论主将他们转到哪里,他们都会一切安好的。但中间类型的灵人则以多种方式被分离,直到他们在自由中退离。他们会返回到自己的良善状态,因而返回到他们所提供的功用和所关注的目的的状态,以便他们在这种状态下能体验到他们自己的快乐和幸福。不过,他们因在之前与正在重生之人的联系中找到乐趣,故屡次返回,然后再从这种联系中被放出来,直到他们不再以与他同住为乐,从而在自由中离开。其实恶灵也是在自由中被移除的,不过,这种自由仅仅在他们看来是自由。他们与正在重生的人相联是为了引入必须被驱散的消极思想和感觉,好叫此人在真理与良善上更好地得以强化。当他开始在这些真理与良善上得以强化时,这些灵人便不再以与他同住为快乐,而是以与他分离为快乐。他们便以这种方式通过伴随其快乐的自由感觉而被分离。这就是人在重生时,灵人与他分离的情形,因而是他在良善与真理上的状态改变的情形。
至于“给羊群剪羊毛”表示致用,这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就内义而言,“给羊群剪羊毛”只是一种功用,因为羊毛由此而得。“剪羊毛”表示功用,这一点可从以下摩西五经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凡是公的都要分别为圣,归耶和华你的神。牛群中头生的不可用它耕地;羊群中头生的不可剪毛;你年年要耶和华你神面前吃,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吃它。(申命记15:19,20)
此处“羊群中头生的不可剪毛”表示不可将它置于家用。由于“剪羊毛”表示功用,故“剪羊毛”和“出席剪羊毛的节日”就包括在重要的职责和功能之列,这一点可从论到犹大的经文看出来,即“他剪羊毛”(创世记38:12,13),也可从撒母耳记下中论到大卫众子的经文看出来:
过了二年,在以法莲境内的巴力夏琐,押沙龙有了剪羊毛的人;押沙龙请了王的众子。押沙龙来到王那里,说,看哪,现在你的仆人有剪羊毛的人,请王和王的臣仆与你的仆人同去。(撒母耳记下13:23-24)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