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974.“请你把(我的)女眷给我”表对真理的情感属于属世层,“孩子”表由这些情感所生的真理也是。这从“女眷”或“妻子”或“女人”和“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女眷”(females或womenfolk)或“妻子”或“女人”是指对真理的情感,他的妻子或女人“利亚”是指对外在真理的情感,“拉结”是指对内在真理的情感,如前面频繁所述;“孩子”(children)是指由这些情感所生的真理;因为“儿子”表示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 3373节),由这些女眷所生的孩子表示源于这些情感的真理。古人有这样一条规矩:给奴仆的女人属于他们所服侍的主人,他们所生的孩子也是,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要独自出去。(出埃及记21:2, 4)
由于这也是古教会的一条规矩,因而为拉班所知,所以他索要雅各的女眷和孩子,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下一章:
拉班对雅各说,这女儿是我的女儿,这儿子是我的儿子,这羊群也是我的羊群;凡你所看见的都是我的。(创世记31:43);
雅各知道这个规矩,所以他才对拉班说“请你把我的女眷和孩子给我”。如所引用摩西五经的章节所说的这个规矩就代表了内在人或理性人的权利,即它有权得到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与真理。因为奴仆代表属世人的真理,就是诸如纯正真理被注入之前,起初所存在的那种真理。起初所获得的真理并非真理,只是表面上看似真理。尽管如此,它仍作为借以引入纯正真理与良善的方法而服务,如前面所示。因此,一旦良善与真理通过起初获得的真理,也就是通过它所提供的服务而被注入,它就会被抛弃;而以这种方式所获得的纯正良善与真理则保留下来。正是由于这种代表的缘故,关于奴仆的这条律法才会被制定。
不过,至于雅各,他不是被买来的奴仆,乃是比拉班出身还要高贵的人。他本人,也就是说雅各,通过自己所提供的服务买了拉班的女儿,因而也买了她们所生的孩子;这些人是他的工价。所以,拉班对他们的想法是不正确的。另外,“希伯来奴仆”表示服务于引入纯正良善与真理的真理,他的“妻子或女人”表示对属世良善的情感。但雅各的地位不同于奴仆的。雅各代表属世真理的良善,他的“女眷或妻子”则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拉班所代表的,也不同于上述关于希伯来奴仆律法中的主人所代表的。也就是说,他不代表理性层,而是代表旁系良善(参看3612, 3665, 3778节),旁系良善具有这样的性质:它并非纯正的良善,只是表面上看似纯正,是用来服务于引入真理的(3665, 3690节),这些真理因此是雅各的。
诚然,极少有人理解此处所陈述的细节,因为很少有人知道何为属世层的真理与良善,而它们不同于理性层的真理与良善。人们更不知道并不纯正、只是表面上看似纯正的良善与真理可服务于引入纯正的良善与真理,尤其在重生之初。尽管如此,由于这些细节就包含在这些话的内义中,也包含在接下来关于拉班羊群的那些话的内义中,而雅各就是从拉班的羊群中为自己获得羊群的,所以它们不应该被默然忽略过去。或许有些人理解它们。凡强烈渴望知道这类事,也就是处于对属灵的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之人都会在这类问题上得到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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