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938.“利亚说,我有福啊,众女子都要称我是有福的”在至高意义上表永恒,在内在意义上表永生的幸福,在外在意义上表情感的快乐。这从“有福”和“众女子称我有福”的含义清楚可知。“有福”(blessedness)在至高意义上是指永恒,这一点只能通过它与人之事物的对应看出来。因为神性或无限之物若不通过人能对其形成某种概念的有限之物,就无法被理解。若没有源于有限之物的概念,尤其源于时空之物的概念,人就无法理解任何神性之物,更不用说无限了。没有时空概念,人根本不能思想什么(3404节);因为就肉体,因而就由外在感官印象所形成的思维而言,人在时间之内。而天使由于不在时间和空间之内,故只有状态的概念。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空间和时间表示状态(参看1274, 1382, 2625, 2788, 2837, 3254, 3356, 3827节)。
状态分为两种,即:一种是与空间相对应的状态,一种是与时间相对应的状态。与空间相对应的状态是状态的存在;与时间相对应的状态是空间的显现(2625节)。因为有两样实体构成人,即存在和显现。人的存在只是主所发出的永恒之物的接受者;事实上,世人,灵人和天使只是接受者,也就是从主接受生命的形式。显现这个词就论及对生命的这种实际接受。人以为他拥有存在,甚至就是自我存在,而事实上,他并非自我存在,而是如前所述,是显现存在者。自我存在的存在(Self-existent BEING)唯独出现在主里面,这存在(BEING)被称为耶和华。看似自我存在的一切事物皆源自该存在,也就是耶和华。但主或耶和华的实际存在绝不可能被赋予任何人,只能被赋予主的人身。这人身变成了神性存在,也就是耶和华。主在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身本质)上都是耶和华(参看1736, 2004, 2005, 2018, 2025, 2156, 2329, 2921, 3023, 3035节)。
显现也论及主,不过只论及在世时的主,祂在世上披上神性。但由于祂变成神性存在,故显现这个术语就不能再论及祂,只能论及从祂发出之物。从祂发出之物似乎是祂里面的显现,其实并不在祂里面,而是从祂那里发出来,使得世人、灵人和天使成为显现祂存在的形式,也就是拥有生命。世人、灵人和天使以如此显现祂的存在而拥有生命,他所拥有的这生命就是永恒的幸福。而永生的幸福就是那在至高意义来自主的神性存在的永恒所对应的。永生的幸福就是“有福”在内在意义上,以及情感的快乐在外在意义上所表示的。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但此处所表示的,是对应于永生幸福的真理与良善的情感之快乐。一切情感都有自己的快乐,不过,情感的性质决定了快乐的性质。邪恶与虚假的情感也有自己的快乐,在人开始重生,从主接受真理与良善的情感之前,这些快乐看似是唯一的快乐,以至于人们以为再没有其它快乐存在,进而以为他们若丧失这些快乐,必要完全灭亡。但人若从主接受真理与良善的情感之乐,就会逐渐发现并觉察到他们以前生活之快乐的性质;那些他们曾以为是唯一快乐的快乐相对来说一文不值,实际上是污秽的。而且,他越是进入真理与良善的情感之乐,就越开始鄙视邪恶与虚假的快乐,最终憎恶它们。
有时,我与那些在来世以邪恶与虚假为乐之人交谈,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不会拥有生命,除非这些快乐从他们那里被拿走。但与类似他们的世人所说的一样,这些灵人也说,他们若丧失这类快乐,根本不会有任何生命可言。我蒙允许回答说,那时生命,连同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幸福才刚刚开始。与其它幸福相比,这种幸福无以言表。可他们却不理解这一点,因为所不知的,都被视为没有。所有处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而没有任何仁爱之人也一样。他们只知道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快乐,却不知道仁爱的快乐。因此,他们完全不知道何为仁爱,更不知道仁爱里面有何快乐可言;而事实上,仁爱的快乐充满整个天堂,构成天堂的祝福和幸福。若你愿意相信,它还构成聪明智慧及其快乐;因为主以真理的光明和良善的火焰,以及由此衍生的聪明智慧流入仁爱的快乐。而虚假与邪恶则拒绝、窒息并败坏这些快乐,由此导致愚蠢和疯狂。由此明显可知属于情感的快乐的特征和性质,它对应于永生的幸福。
当今时代的人以为,哪怕在临终的那一刻,只要通过信仰拥有信心,就能进天堂,无论他整个一生拥有什么样的情感。我有时与那些曾如此生活,并且如此相信的人交谈。他们进入来世后,刚开始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他们能进入天堂,不管他们以前的生活如何,也就是说,哪怕他们已经通过这种生活获得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所产生的邪恶与虚假的情感的快乐,这些爱构成他们所关注的目的。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人人都被允许进入天堂,因为主并没有拒绝将天堂赐予任何人。当被允许时,他们就能知道自己能否住在那里。有些人坚定地以为自己能,也被允许进入了。但由于属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生命在天堂掌权,这种生命构成天堂的整个生命气场和幸福,所以一进入其中,他们就开始感到痛苦,在这种气场中无法呼吸,然后开始意识到自己情感的污秽,因而遭受地狱般的折磨。结果,他们匆忙离开那里,声称他们想快点离开,并惊讶地发现,天堂对他们来说,就是地狱。这表明这两种不同的快乐的根本性质;凡其快乐已是邪恶与虚假的情感的快乐之人,决不能处在那些其快乐已是良善与真理的情感的快乐之人当中;这两种快乐彼此对立,犹如天堂与地狱彼此对立(参看537-539, 541, 547, 1397, 1398, 2130, 2401节)。
此外,关于永生的幸福:处于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之人活在世上时无法察觉到它,取而代之的是察觉到某种快乐。其原因在于,活在世上时,他局限于肉体,当局限于肉体时,就有世俗的担忧,并由此有焦虑。这些会阻碍永生的幸福,这幸福从内深深存在于他里面,以其它方式显现。因为当这幸福从其存在的内在部分流入居于其外在部分的担忧和焦虑中时,它便沉入那里的担忧和焦虑中,变成一种模糊的快乐。尽管如此,它却是含有祝福在里面,并且幸福在这祝福里面的一种快乐。满足于神就构成这种幸福。不过,一旦人脱去肉体,同时抛开那些世俗的担忧和焦虑,模糊地隐藏在他的内在人里面的幸福就会显现,并展现自己。
由于情感这个术语经常被提及,所以我们在此说明情感是什么意思。情感只是爱,不过是爱的延伸。因为人所拥有的情感,无论是对邪恶与虚假的情感,还是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皆源于爱。由于这爱呈现并存在于人的每一个部分中,所以它不是被感知为爱,而是照着当时的情境,以及此人所经历的状态及其变化而变化;并且他所愿、所思和所行的一切事总是这种情形。爱的这种延伸就被称为情感,在人生命中掌权,产生其一切快乐,因而产生其实际生命的,也正是这种延伸。因为人的生命无非其情感的快乐,因此只是其爱之情感。爱构成人的意愿,并由此构成他的思维,进而构成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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