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614.“直等你哥哥的怒火消了”表示直到状态改变了,或转过来了;“等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气”表示对属世良善来说,下一个状态,或状态的随后阶段。这从“怒火”和“怒气”的含义清楚可知,“怒火”和“怒气”是指彼此排斥或对抗的状态,如下文所述。当这些状态不再排斥或对抗,而是开始联结时,就说“怒火消了”、“怒气消了”。因此,“直等你哥哥的怒火消了”表示直到状态改变了,或转过来了;“等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气”表示对属世良善来说,下一个状态,状态的随后阶段。“怒火”意味着一回事,“怒气”意味着另一回事,这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这些话在其它方面都是一样的,否则(译注:即如果没有这种区别),说“直等你哥哥的怒火消了”,然后又说“等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气”,就是毫无意义的重复。它们各自的含义从总体的解释,以及怒火和怒气各自所论及的事物明显可知。“怒火”论及真理,在此论及以扫所代表的良善之真理;而“怒气”论及这良善本身。
圣言多次提到“怒火”(译注:Wrath,中文圣经或译为烈怒、震怒等)和“怒气”(anger);它们在内义上不是表示怒火和怒气,而是表示排斥或对抗。原因在于,凡排斥或对抗任何情感的东西,都会产生怒火或怒气;因此,这两个词在内义上仅仅是指对抗的形式。凡排斥或对抗真理的东西都被称为“怒火”,凡排斥或对抗良善的东西都被称为“怒气”;但在反面意义上,“怒火”是指排斥或对抗虚假或对虚假的情感,也就是虚假原则或假设的东西;而“怒气”是指排斥或对抗邪恶或对邪恶的欲望,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东西。就这层反面意义而言,“怒火”是指真的怒火,“怒气”是指真的怒气;但当它们论及良善和真理时,“怒火”和“怒气”是热情的表现。这种热情从外在形式上看,就像怒火和怒气,所以在字义上也被称为怒火和怒气。
“怒火”(译注:Wrath,中文圣经或译为烈怒、震怒等)和“怒气”(anger)在内义上只是表示对抗的形式,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向所有民族发怒,向他们的全军发烈怒。(以赛亚书34:2)
“耶和华向所有民族发怒”表示对抗邪恶,“民族”表示邪恶(1259, 1260, 1849, 1868, 2588e节);“向他们的全军发烈怒”表示对抗源于这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此被称为“天军”(或天象)的“众星”是指知识或认知,因而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参看1128, 1808, 2120, 2495, 2849节)。又:
谁将雅各交出当作掳物,将以色列交给抢夺者呢?岂不是耶和华、我们所得罪的那位吗?所以,祂将猛烈的怒气倾倒在以色列的身上。(以赛亚书42:24-25)
“猛烈的怒气”表示对抗源于邪恶的虚假;“雅各”表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以色列”表示那些陷入虚假的人。
又:
我独自踹酒榨,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在怒气中践踏了他们,在怒火中毁灭了他们;我在怒气中踹下众民,在怒火中使他们沉醉。(以赛亚书63:3, 6)
这论及主和祂在试探中的胜利;“在怒气中践踏和踹下”表示战胜邪恶;“在怒火中毁灭,使他们沉醉”表示战胜虚假。在圣言中,“践踏或踹下”论及邪恶,“使人沉醉”论及虚假。耶利米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的怒气、我的烈怒必倾倒在这地方,倒在人和牲畜身上,并田野的树木和地里的出产上;它必燃烧,不会熄灭。(耶利米书7:20)
经上之所以提到“怒气”和“烈怒”,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邪恶和虚假。
在先知书,经上在提到邪恶时,也会提到虚假,正如在提到良善时,也会提到真理一样;原因就在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节)。这也是为何“怒气”和“烈怒或怒火”都提到了;否则,它们当中只提一个就足够了。同一先知书:
我要在怒气、烈怒和大义愤中,用伸出来的手,并强壮的膀臂,亲自与你们作战;我要击打这城的居民,连人带牲畜。(耶利米书21:5-6)
此处“怒气”同样论及邪恶的惩罚,“烈怒”论及虚假的惩罚,“义愤”论及这两者的惩罚。“怒气”和“烈怒或怒火”因表示对抗,故也表示惩罚,因为彼此对抗的事物也彼此冲突、碰撞;在这种情况下,邪恶和虚假就会受到惩罚。因为邪恶包含对良善的抗拒在里面,虚假包含对真理的抗拒在里面。既有对抗,也就有冲突或碰撞;惩罚便由此产生(参看696, 967节)。
以西结书:
这样我的怒气就得以发尽,我要使我的怒火在他们身上止息,安慰我自己;当我向他们发尽我的烈怒时,就是当我在怒气、烈怒和烈怒的责备中向你施行审判时,他们就知道我耶和华所说的是出于热心。(以西结书5:13, 15)
此处“怒气”也表示邪恶的惩罚,“烈怒”表示虚假的惩罚,这是由它的对抗和随之的攻击造成的。摩西五经:
耶和华必不情愿饶恕他,因为那时耶和华的怒气和妒忌要向那人冒烟。耶和华必将他从以色列众支派中分别出来,使他受祸。遍地是硫磺,盐卤,火迹,没有播种,没有发芽,连草都不长,好像耶和华在怒气和怒火中所倾覆的所多玛、蛾摩拉、押玛、洗扁一样。所有民族必都说,耶和华为何向此地这样行呢?这大怒气的热是什么意思呢?(申命记29:20-21, 23-24)
由于“所多玛”表示邪恶,“蛾摩拉”表示源于这邪恶的虚假(2220, 2246, 2322节),摩西在此提到的民族被比作在邪恶和虚假方面的这些民族,所以“怒气”论及邪恶,“怒火”论及虚假,“怒气的热”论及这两者。这些东西照着表象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因为当人陷入邪恶,并且邪恶惩罚他时,主在他看来就是这样(参看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335, 2395, 2447, 36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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