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093.“迦南当受咒诅”表示脱离内在敬拜的外在敬拜背离主,这从“迦南”和“受咒诅”的含义清楚可知。“迦南”是指脱离内在敬拜的外在敬拜,这一点从前面(1063, 1077, 1083:4节)关于迦南的阐述和经上说他“受咒诅”,以及下文说他“作奴仆的奴仆”明显看出来。此外,给闪和雅弗作奴仆的人只能表示脱离教会本身的某种东西,如完全外在的敬拜。这一点从“受咒诅”表示人自己背离的含义清楚可知,因为主绝不诅咒任何人,甚至不发怒。相反,正是人因背离主而自招诅咒(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223, 245, 592节)。主距离诅咒任何人、向他发怒,就像天距离地那样遥远。谁能相信全知、全能,以智慧统治宇宙,因而无限超越所有人类软弱的主,会向如此可怜、毫无价值的灰尘发怒,也就是向几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凭自己只能行恶的人类发怒呢?因此,主永远不可能发怒,只会怜悯。
此处包含的奥秘仅从以下考虑就能看出来:尽管是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并告诉他的兄弟,但受到咒诅的却不是他,而是他的儿子迦南;而迦南并不是含唯一的儿子,甚至不是他的长子,按顺序是第四个儿子,这一点从后面的经文(10:6)明显看出来,那里提到了含的儿子,即:古实、麦西、弗和迦南。按照神性律法,儿子不会担当父亲的罪孽,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西结书:
惟有犯罪的灵魂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以西结书18:20; 申命记14:16; 列王纪下14:6)
这一点从以下考虑也能看出来:这个罪孽,也就是说,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并告诉他的兄弟,似乎太过轻微,不至于让他的整个后代都因此受到诅咒。由此明显可知,此处含有奥秘。
这里之所以没有提到“含”,而是提到“迦南”,是因为“含”表示属灵教会中与仁分离之信;这信不能受到诅咒,因为在该教会,信拥有神圣在里面,因真理在那里。尽管没有仁,就没有信,但由于人通过信的认知或知识重生,所以这无仁之信仍可以与仁结合,从而是某种意义上的兄弟,或有可能成为兄弟;这就是为何受到诅咒的是迦南,而不是含。此外,迦南地的居民大多具有这种性质:他们认为一切敬拜都在于外在事物,那里的犹太人和外邦人一样多。这些就是此处所包含的奥秘,若非如此,迦南永远不会替代含。脱离内在敬拜的外在敬拜使自己背离,因而自招诅咒,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只关注世俗、肉体和尘世的东西。因此,他们向下看,将自己的心智和生活沉浸于这些东西;对此,我们稍后将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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