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0296.“和纯乳香”表至内在层面上的真理,也就是属灵良善。这从“乳香”和“纯”的含义清楚可知:“乳香”是指至内在层面上的真理;“纯”是指已经从邪恶的虚假中洁净出来的东西。“乳香”所表示的至内在层面上的真理之所以是属灵良善,是因为与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同在的良善只是真理。不过,当一个人出于良心和情感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它就被称为良善。因为对属灵之人来说,心智的整个意愿部分已经损坏;但理解力部分仍被主保存完好,主在它里面通过重生植入一个新意愿。这新意愿就是他们在自己里面所拥有的良心,也就是由真理构成的一种良心。凡被植入理解力并从理解力发出的,都是真理;因为人的理解力专门接受信之真理,而意愿专门接受爱之良善。由此明显可知,属灵良善本质上就是真理。对属灵之人来说,一个新意愿被植入他们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与他们同在的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参看9277, 9596, 9684节提到的地方)。至内在层面上的真理被称为良善,因为事物越内在,就越完美;还因为一个人的至内在部分就是他的意愿,属于其意愿的东西被称为良善。“乳香”表示至内在层面上的真理,因而表示属灵良善,这一点从前面所引用的圣言经文可以看出来(10177节)。
由于“乳香”表示属灵良善,良善就是那在一切真理里面掌权,把它们排列成秩序,将它们联结起来,并赋予它们情感的,所以经上最后提到乳香;烧香的器具因此被称为香炉。事实上,名称来源于本质元素,就是良善;正如出于同样的原因,“膏油”这个名称来源于橄榄油,而非来源于制备它时与它混和的香料,也就是说,是因为“油”表示良善,“香料”表示真理的不同种类。
它之所以被称为“纯乳香”,是因为“纯”表示已经从邪恶的虚假中洁净出来的东西;在原文,这个词表示内在纯净之物,而另一个词则表示外在纯净或洁净之物。这个词表示内在纯净之物,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你们要洗濯、使自己纯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以赛亚书1:16)
诗篇:
我实在徒然使我的心纯洁;徒然洗手表明无辜。(诗篇73:13)
“使心纯洁”表示从内在被纯净;“洗手表明无辜”表示从外在被纯净。又:
少年人用什么使他的行径纯洁呢?就是要照你的话而谨守自己。(诗篇119:9)
又:
判断的时候显为纯洁。(诗篇51:4)
另一个词表示从外在纯净或洁净(参看利未记11:32; 12:7, 8; 13:6, 13, 17, 23, 28, 34, 37, 58; 14:7, 8, 9, 20, 48, 53; 15:13, 28; 16:30; 22:7; 耶利米书13:27; 以西结书24:13; 39:12;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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