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0076.“因为它是充满手的公绵羊”表天堂里主的神性能力的一个代表,主的神性能力是通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该真理在那里的转移和接受而来的。这从“公绵羊”和“充满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公绵羊”是指纯真和仁爱的良善方面的人之内在(参看9991节),因为一切牲畜都表示人类的某种情感或倾向(参看9280节);这就是为何拥有仁爱和纯真的人被称为“绵羊”和“羔羊”,故“公绵羊”,就是雄性绵羊,表示内在人中的纯真和仁爱的良善,或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存在于主之人身的内在中的这良善;因为在内义上表示人的某种东西,因而表示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或天堂的某种东西之物,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以一种无与伦比的方式存在于在世时的主里面的类似事物;此外,就至内在意义而言,圣言处处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圣言的神圣由此而来。“充满手”是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一个代表,也指该真理向那里的天使的转移,以及他们对它的接受。因为如前所示,正如一个正在重生的人会经历两种状态:第一种是在信之真理正被植入并与仁之良善联结的时候,第二种是在此人出于仁之良善行动的时候,主里面也是这种情况,只是在一个无与伦比的程度上。主之人身的荣耀的第一种状态就是主将这人身作成神性真理,把它与在祂里面并被称为“父”的神性良善结合,祂由此变成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也就是耶和华。祂荣耀的第二种状态就是出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行动,从这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则是祂实现这一点所采取的手段。
对一个人来说,在第一种状态下,他学习、充满必须构成其信的事物;随着他在良善的影响下,也就是通过来自主的良善而学习、充满它们,理解力便在他里面逐渐成形。当将形状赋予理解力或说属于理解力的这些真理被植入并与良善联结时,他就进入第二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的行为通过运用真理而源于良善,或说第二种状态在于出于良善通过真理行动。由此明显可知,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第二种状态是何性质,即在这种状态下,思维和行为来源于良善,或也可说来源于爱,亦或说来源于意愿(译注:另一英文版本,出于良善,或也可说出于爱,亦或说出于良善思考和行动的一种状态);因为一个人热爱他所意愿的;他将自己所爱的称为良善。但当一个人从头顶到脚跟的整个自我与他的爱一样,因而与他的意愿并源于这意愿的理解力一样时,他才开始进入第二种状态。谁能相信,整个人就是其意愿和植根于这意愿的理解力的一个形像,因而是其良善和源于这良善的真理的一个形像,抑或其邪恶和源于这邪恶的虚假的一个形像?因为良善或邪恶构成意愿,真理或虚假构成理解力。天上的所有天使都知道这个奥秘;但世人却不知道,原因在于,他们不了解自己的灵魂,因而不知道身体是照着灵魂的样式形成的,进而不知道整个人的性质取决于其灵魂的性质。这一事实从来世的灵人和天使身上看得清清楚楚;因为他们都是人的形式,这些形式的性质取决于属于其爱与信的情感的性质,以致那些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可称作爱与仁的化身,或有形的爱与仁;而另一方面,那些陷入由爱自己爱世界所导致的邪恶,从而陷入仇恨和类似情感的人可称作仇恨的化身,或有形的仇恨。
这一事实也可从整个自然界中一个接一个流入的三样事物看出来,即:结果,原因和目的。结果从原因拥有自己的一切;事实上,结果只是原因的外在显现,或说外在形式上的原因,因为当一个原因变成一个结果时,它就给自己披上诸如存在于外在层面的东西,以便它能在一个较低的领域,也就是结果的领域显现。这种情形与原因的原因很相似。这原因的原因在较高的领域,被称为最终原因或目的。这个目的构成原因里面的全部,以便它能为了实现某个事物而成为一个原因。事实上,一个原因若不是为了实现某个事物的缘故,就不能被称为一个原因,因为它的存在还有其它原因吗?目的是为了实现某个事物,它是原因里面的最初事物,也是它的最后事物。由此明显可知,目的可以说是原因的灵魂,也可以说是它的生命,从而又是结果的灵魂和生命。事实上,如果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没有能力完成目的,那么这三者当中没有一个拥有任何实际的存在,因为它没有打算实现任何事物;因此,它就像没有灵魂或生命的死物,这样一个事物会逝去,就像当灵魂离开肉身时,肉身会逝去一样。
这种情形与人很相似。人的实际灵魂就是他的意愿;他的意愿用来产生结果的伴随原因是他的理解力;所产生的结果就存在于身体里面,从而属于身体。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一个人所意愿,因而所思想的事会在身体里面以一种适合的方式呈现在一个结果中,当他说话的时候以这种方式呈现,当他行动的时候以那种方式呈现。由此再次明显可知,一个人的意愿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无论你说意愿,目的,爱,还是说良善,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人所意愿的一切都被他视为目的,为他所爱,并被称为良善。同样,无论你说理解力,原因,目的,信,还是真理,意思也都一样;因为凡一个人出于其意愿所理解或思考的,他都当作一个原因,相信并称之为真理。一旦明白这些事,就能了解一个正在重生的人在他的第一种状态下是何性质,在第二种状态下又是何性质。
从这一切可以对如何理解这一教导获得某种概念,即:当主在世并荣耀祂的人身时,祂首先将这人身作成神性真理,又逐步作成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此后,祂出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天堂和世界运作,将生命赐给天使和世人;祂通过从其神性人身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实现这一切。因为天堂由此而存在,并由此不断存在,也就是持续存在;或也可说,天堂由此而被造,由此而不断被造,也就是得以保存;保存就是不断创造,正如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
这些事也包含在约翰福音的这些话里面: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是指神性真理;“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描述了第一个状态;“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描述了第二个状态。当主降世,恢复众天堂的秩序,可以说重新创造它们时,情况也是一样的。显然,在上面这些话中,“圣言”是指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转移并觉察从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能力就是“充满手”所表示的,也是与此处第二只公绵羊有关的代表行为所描述的。
由于亚伦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9806节),所以亚伦和他儿子被祝圣的过程以一种代表性的方式描述了主之人身的荣耀。关于小公牛的祭牲和第一只公绵羊的燔祭的阐述描述了荣耀的第一个状态;关于被称为“充满手的公绵羊”的第二只公绵羊的阐述描述了荣耀的第二个状态。第一个状态被称为“受膏”,第二个状态被称为“充满手”。正因如此,当亚伦和他儿子通过受膏和充满手而被祝圣以承接祭司职分时,经上说他们“受膏(或倒了膏油)”、“充满手”,如摩西五经:
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充满手以穿圣衣,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
由此也明显可知,充满手是天堂里转移并觉察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一个代表;因为经上说的是他“充满手”,而不是“他的手被充满”。经上还说他“充满手以穿上圣衣”,因为亚伦和他的受膏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的衣服与充满手所代表的一样,即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衣服的这种代表,可参看前文(9814节)。“撕裂衣服”表示对神性真理的驱散,“剃头”表示对天堂里的神性良善的驱散。
“充满手”因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和转移,以及天堂里对它的接受,故也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因为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从它们当中洁净到何等程度,就从主接受神性真理到何等程度。就这层意义而言,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就表示“充满手”:
利未的子孙从百姓中击杀了三千人。摩西说,今天你们要充满手归耶和华,使耶和华今天赐福与你们。(出埃及记32:28-29)
就灵义而言,被赐福是指被赋予爱与信之良善,因而接受从主发出的神性(2846, 3017, 3406, 4981, 6091, 6099, 8939节)。我们在摩西五经还读到“照着耶和华充满”,这句话表示照神性真理而行,因而也表示对它的接受。
另一个灵与迦勒同在,他已照着耶和华充满了。(民数记14:24; 申命记1:36)
民数记:
耶和华就起誓说,凡二十岁和以上的人,断不得看见我对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应许之地,因为他们没有照着我完全充满,惟有照着耶和华充满的迦勒和约书亚除外。(民数记32: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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