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10057

10057.“你要将

10057.“你要将第二只公绵羊牵来”表后续状态,就是在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神性真理的状态。这从前后文清楚可知。前面论述的主题是小公牛的祭牲和第一只公绵羊的燔祭;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第二只公绵羊和用它充满手;最后论述的主题是小公牛的祭牲和每日所献的羔羊燔祭。人在思考时若还有一点理性,谁看不出这些细节隐藏着天堂的奥秘在里面?否则,具有如此多仪式的祭牲和燔祭还能有其它解释吗?祭坛有必要浸满血吗?血有必要抹在亚伦和他儿子的耳垂、手上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上,以及他们的衣服上吗?就祭牲而言,肠子、肝和肾上的脂肪,连同肾本身有必要烧在坛上,剩下的则用火烧在营外,或被吃掉吗?就燔祭而言,肠子和腿有必要放在块子和头的上面烧掉吗?第二只绵羊的几个部位有必要在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掌上摇一摇,而其它部位则被吃掉吗?凡愿意的人,就让他扪心自问,这类要求若不包含神圣的奥秘在里面,岂不纯粹是毫不重要的世俗问题?它们若包含神圣奥秘,就必完全与天堂和教会有关,在至高意义上则与主有关;因为唯独这些是神性,故是神圣的。人们若相信圣言是神圣的,并且在每一个部分上都是受神启发的,也必相信祭牲和燔祭中的每一个惯例都涉及并包含这种奥秘在里面。然而,世人绝无可能知道这些惯例里面涉及并包含什么,除非知道这类事物在天上表示什么。然而,唯独圣言的内义教导所表示的是什么,因为内义揭示对应关系。事实上,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存在于灵界中的事物,因为前者凭后者存在并持续存在。
  但至于本章所描述的祭牲和燔祭里面包含什么,随着通过内义逐渐揭示出对应关系,这一切将会阐明。就一切神圣事物都是神性的至高意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就代表意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则是一个人的重生。关于祭牲和燔祭所吩咐的事充分描述了主之人身得荣耀和一个人重生的实际过程。为叫人们对这一过拥有某种概念,我通过诸如他们的心智能够理解的那类事物来解释它。众所周知,对眼所看见、耳所听见的事物的洞察从内在发生在一个人里面;这些事物可以说经由眼、耳从世界进入思维,由此进入理解力,因为思维属于理解力。它们若是此人所爱的那类事物,就会从那里进入意愿,然后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进入口中言语和身体行为。这就是这一切从世界经由内在人进入属灵人,又从那里出来进入世界的循环。然而,要知道,这个循环是从意愿,也就是一个人生命的至内在核心起始的,并且它从那里开始,在它的激励下走完整个过程。一个处于良善的人,其意愿是由主通过天堂来掌管的,尽管表面上看,情况不是这样。流注从灵界进入自然界,从而经由内在人进入外在人,而不是反过来;因为内在人在天堂,而外在人则在世界。
  这个循环是一个人生命的循环,故在人重生期间,他也照着这个循环重生,或说他的重生照着这个循环行进;当他已经重生时,他的生活和行为就照着它行进,或说他照着它生活和行事。因此,在一个人重生期间,构成其信的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被逐渐灌输;这些真理被植入其属世人的记忆。然后它们从这记忆转入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此人所爱的真理就变成其意愿的一部分。它们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他意愿的一部分,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为人的意愿构成他的实际生命;它们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他情感、因而他意愿里面的仁和理解力里面的信的一部分。之后,由仁和信构成的这生命就成为此人言行的源头,或说,此人从由仁和信构成的这生命说话和行事。他口中的话,以及身体行为从占据其意愿的仁而出来,并且二者都经由其理解力,因而经由其信而来。由此明显可知,一个人重生的循环类似其生命总体上的循环;它同样通过来自天堂并始于主的一种流注而在意愿中开始。
  由此也明显可知,一个正在重生的人要经历两种状态:第一种是在信之真理正被植入并与仁之良善联结的时候,第二种是在仁之良善通过信之真理掌管他言行的时候。因此,第一种状态是从世界经由属世人进入属灵人,从而进入天堂;第二种状态是从天堂经由属灵人进入属世人,从而进入世界。如前所述,属灵人或内在人在天堂,属世人或外在人在世界。这种循环就是一个人生命的循环,因而是其属灵生命的循环。关于一个正在重生之人所经历的这两种状态,可参看9274节所提到的地方。
  从前面的说明可以对主之人身的荣耀获得某种概念;因为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故如前面经常说的,一个人的重生就是主之荣耀的一个形像。由此明显可知,其荣耀的第一种状态就在于将祂的人身作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第二种状态在于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行动。因为天堂和教会皆通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而得以建立;教会里的所有人都通过这神性真理重生。这些就是本章论述的祭牲和燔祭,以及关于它们的仪式所描述的事。小公牛的祭牲和第一只公绵羊的燔祭用来描述第一种状态;用第二只公绵羊的几个部位“充满手”则用来描述第二种状态;而本章最后提到的小公牛的燔祭和每天所献的燔祭则用来表示这第二种状态的延续。
  要知道,对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来说,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是不断进行的;因为一个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到何等程度,信之真理就被植入并与仁之良善联结到何等程度;仁之良善也在何等程度上成为此人行为的源头,或说此人后来就在何等程度上出于仁之良善行动。对人来说,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不是摆脱它们,而是将它们移走或挪走(参看868, 887, 894, 929, 1581, 2269, 2406, 4564, 8206, 8393, 8988, 9014, 9333, 9446-9451, 9938节)。但对主来说,这不是一种移走,而是一种抛弃,就是抛弃祂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东西,从而完全、彻底地摆脱它们,以致祂不再是马利亚的儿子(参看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预先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接下来所说的用第二只公绵羊的部位充满手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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