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10053

10053.“这是给

10053.“这是给耶和华的燔祭”表主之人身的荣耀。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燔祭”是指主之人身的荣耀。犹太民族有祭牲和燔祭;“祭牲”表示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真理的植入;而“燔祭”表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而表示完全、彻底的重生。然而,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祭牲”表示将邪恶与虚假从祂源自母亲的人身当中逐出并植入源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而“燔祭”表示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这种合一就是“荣耀”所表示的。因为当主在世时,祂将其人身作成神性真理,还通过分阶段地将这人身与在祂里面,系其生命的本质存在的神性良善合一而将祂的人身作成神性良善,从而与耶和华为一。祂生命的本质存在就是那与人同在、被称为来自父亲的灵魂之物;它就是神性良善本身或神性之爱。不过,关于这些事,可参看9194, 9315e, 9528e节提到的地方所作的说明。至于主将源自母亲的一切人身之物逐出,直到最后祂不是她的儿子,可参看9807节。
  在论述主的地方,荣耀表示将祂的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因而与耶和华祂的父合一,祂通过这种合一而将祂的人身也作成神性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在论到耶和华或主时,提到动词的“荣耀”和名词的“荣耀”或“荣光”(译注:glory和glorification)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这些经文:
  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肉的必一同看见。因为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以赛亚书40:5)
  以赛亚书: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8)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却要升现照耀你!祂的荣耀要现在你身上。列族要走向你的光。(以赛亚书60:2, 3)
  这些经文论述主,“耶和华的荣耀”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耶和华的荣耀”(9429节)。神性真理并非来自任何其它源头,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响声,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由于祂就是主,故祂是耶和华自己,因为祂说“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
  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荣耀的王”,如诗篇:
  众城门哪,你们要抬起头来!古老的门户啊,你们要被举起!那荣耀的王将要进来。荣耀的王是谁呢?就是有力有能的耶和华,战场上的勇士耶和华。(诗篇24:7-10)
  主在此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荣耀的王”,祂用神性真理来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征服它们。这一切是通过祂在世时的人身实现的(参看9715, 9809, 10019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有力有能的耶和华”,以及在以赛亚书被称为“勇士”或“英雄”: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耶和华的荣耀”是指从祂的神性良善,也就是耶和华或父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此处“成了肉身”的“圣言”是指主,这是不证自明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荣耀”也是。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来临。(马太福音16:27)
  路加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进入祂的荣耀”表示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因而与耶和华或祂的父合一。因为耶和华父是神的本质存在,神在其本质存在上是神性之爱,因而也是神性良善;“进入祂的荣耀”表示人身与那良善的合一。
  由此明显可知在下列经文中,“得荣耀”表示什么: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同一福音书:
  这些事门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稣得了荣耀以后,才想起……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刻到了。祂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响声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16, 23, 27, 28)
  又:
  犹大既出去,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立刻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由此明显可知,主的人身与在祂里面并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本身的合一就是“荣耀”,因为经上说“神要因自己荣耀祂”。由此也明显可知,这种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也就是祂的最后试探而完全实现。主通过与地狱的争战,也就是试探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528, 9937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当祂得了荣耀时,神性真理就从祂发出: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同一福音书:
  保惠师,就是我要差给你们的真理的灵,不是凭自己说话。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给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3-15, 28)
  “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818节);经上在此说,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在另一处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0; 14:10, 11; 3704节);这些话也描述了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的合一。因此,荣耀或合一是相互的,这也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教导: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你的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儿子”是指神性人身。“父”是指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3704, 7499节);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参看2921, 6303, 8865节);主是一个人形式的神性本身,或耶和华(参看9315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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