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0005.“和以弗得的外袍”表属灵国度的中间部分。这从“外袍”的含义清楚可知,“外袍”是指间接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神性属灵层,因而是指属灵国度的中间部分(参看9825节)。它之所以被称为“以弗得的外袍”,是因为外袍与以弗得相配;此外,它通过带子而与内袍区分开来。因为带子有两条,第一条是以弗得和外袍共用的,第二条只用于内袍。这第二条带子表示内袍所代表的属灵国度的事物有别于外袍和以弗得一起代表的事物,并与这些事物分离。“带子”或“腰带”表示将内层事物保持在关联中(9828节),也用来将事物彼此分开(9944节)的一种共同纽带。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有三样事物按先后次序接踵而来。在天堂,这三者被称为属天层、属灵层和源于这两层的属世层。属天之物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之物是对邻舍之仁的良善;源于它们的属世之物是信之良善。属天之物,或对主之爱的良善构成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属灵之物,或对邻之仁的良善,构成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源于它们的属世之物,或信之良善,构成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主的属灵国度(9814节),故从所提到的事物明显可知内袍代表什么,外袍代表什么,以弗得又代表什么,即:内袍代表联结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的媒介,因些,它也通过带子与代表属灵国度,无论内在和外在的外袍和以弗得区分开来(关于内袍,参看9826, 9942节;关于外袍,参看9825节;关于以弗得,参看9824节)。
从前面关于会幕的说明也能获得对这个主题的某种概念,会幕代表天堂,而主就在天堂中。会幕的至内在部分,就是法柜所在的地方,代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帷帐之外的居所代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院子代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它们同样是属天层、属灵层和源于这两层的属世层。但联结至内层天堂和中间天堂的媒介由圣所和至圣所之间的帷帐来代表,就像它由亚伦身上的内袍来代表一样(关于帐幕的至内在部分是柜子,可参看9485节;关于帷帐之外的居所,可参看9594, 9632节;关于院子,可参看9741节;关于帷帐,就是联结至内层天堂和中间天堂的媒介,可参看9670, 9671节)。
从人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能获得对这一切的一个更清楚的概念;因为人的一切部位与存在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有一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前面众多章节末尾的说明)。人的头部对应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就是有属天良善的地方;胸部及至腰对应于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就是有属灵良善的地方;脚对应于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就是有属世良善的地方。然而,颈部凭对应关系而为联结至内层天堂和中间天堂的媒介(9913, 9914节),和帐幕里的帷帐是一样的。因为自然界中的一切代表都类似人的形式,并且具有与它们所类似的人形部分一样的含义(9496节)。由此可见为何“内袍”通过带子与外袍和以弗得区分开来,又为何外袍被称为“以弗得的外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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