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9

9.⑴人类是天堂得以

9.⑴人类是天堂得以建立的基础,因为人是最后被造的;最后被造之物是一切在先之物的基础。创造始于最高或最内在之物,因为它始于神性;并一直行进到最后或最外在之物,然后在那里停下来。创造的最外层是自然界,包括水陆星球及其上的一切。一旦这一切完工,人就被造,神性秩序的一切,从初至末,都被聚集整理进他里面;该秩序第一层上的事物被纳入他的最内在之物;最外层上的事物被纳入他的最外在之物。结果,人被造为形式上的神性秩序,或说神性秩序的化身。这就是为何在人里面和周围的一切事物既来自天堂,也来自世界:其心智的事物来自天堂,其身体的事物来自世界;因为天堂的事物流入他的思维和情感,并照着他的灵对这些事物的接受而使它们成形;世界的事物则流入他的感觉和愉悦,并照着他的身体对这些事物的接受而使它们成形,尽管只以一种被调整以适合他灵的思维和情感的方式。

至于支持这一切的材料,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的几个相关点,尤其是:整个天堂作为单一实体与一个人有关(59-67节);每个天堂社群同样与一个人有关(68-72节);因此,每位天使都处于一个完美的人形(73-77节);这是由于主的神性人身(78-86节)。此外,在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的对应关系(87-102节)、天堂的一切与地上的一切的对应关系(103-115节),以及天堂的形式(200-212节)等章节里还有更多相关内容。

从创造的这种秩序明显可知,这就是一切事物合而为一的从初至末的一个联系的连续链条;在这个链条中,在先之物无法与在后之物分离,正如一个原因无法与它的结果分离;同样,灵界无法与自然界分离,自然界也无法与灵界分离;因此,天使天堂无法与人类分离,人类也无法与天使天堂分离。所以主规定:两者要互相协助,也就是说,天使天堂要协助人类,人类要协助天使天堂。

这就是为何天使的住所虽在天堂,看上去远离世人所住的地方;但天使却在人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中与他同住。人看似与他们分离只是由于表象;你从《天堂与地狱》一书论述天堂空间的章节(191-199节)就可以推断出这一点。

天使在人们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中与他们同住,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

在这段经文中,“父”和“主”也表示天堂,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构成天堂,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7-12; 116-125节)。

也可以参看主的这些话: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要与你们同住,也要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7)

“保惠师”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祂也被称为“真理的灵”;神性真理构成天堂,也构成天使,因为天使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神性真理,天使天堂由神性真理构成,这一事实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126-140节)。这也是主说这句话的意思:

神的国在你们里面。(路加福音17:21)

“神的国”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天使就生活在其中。

天使和灵人与人同在,就在他的情感里面,这种事我被恩准从他们与我的同在和同住中看见过上千次。然而,天使和灵人并不知道他们与哪些人同在,人们也不知道哪些天使和灵人住在他们中间,唯独主知道并安排这一切。总之,对良善与真理的一切情感延伸到天堂,所以那里拥有相似情感的人会彼此联系并结合在一起。对邪恶与虚假的一切情感则延伸到地狱,所以那里拥有相似情感的人也彼此联系并结合在一起。情感延伸到灵界,几乎就像视觉延伸到自然界。在这两个地方的联系方式非常相似,不同之处在于:自然界有物体,灵界有天使社群。

由此可见,天使天堂与人类的联系具有这种性质:双方互相依赖,没有人类,天使天堂就像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子,因为天堂终结于人类,并安于其上。此处的情形与每个具体人一样;其属灵的思维和意愿流入其属世的感觉和行为,并在那里结束并具有永久性。如果人没有这后一种功能,也就是说,缺乏在最远边界处的这些感觉和行为,其灵的属灵思维和情感就会流逝,像缺乏边界或没有根基的事物那样消散。同样,当一个人从自然界过渡到灵界时(这是他死亡时所发生的情形),那时他因是一个灵,故不再依赖他自己的基础,而是依赖一个共同的基础,就是人类。

人若不知道天堂的奥秘,可能会以为天使脱离世人而存在,世人脱离天使而存在;但我基于我的所有天堂经历,以及与天使的所有交谈可以证实:没有哪个天使或灵人脱离人类而存在,也没有哪个人脱离天使和灵人而存在。我还能证实,两者有一种相互和互惠式的结合。由此可见,人类与天使天堂构成一体,并相互和互惠式地依赖彼此而存在,这意味着两者都离不开对方。

揭秘启示录 #468

468.“两脚像火柱

468.“两脚像火柱”表主的属世神性的神性之爱,这爱支撑万物。这一点也可从前面的解释(49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说“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祂的脚之所以看似“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它本身是主在世时所披上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祂的神性,如同身体支撑灵魂,同样如同圣言的属世之义支撑其属灵和属天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层(参看49节);“柱”表示支撑(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在敬拜中惯用的祷告是“祈求天上的火,也就是属天之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 火与爱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逐渐温暖,因爱的缺乏而逐渐冷淡,产生生命之热的,不是别的,唯有这两种意义上的爱。对应的根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在天上,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在世上,是纯粹的火;一切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源于此。
正因“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燃烧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燃烧(利未记24:2-4);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放在香炉里,并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16:46,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在以色列人面前行走(出埃及记13:21,22);夜间有火在居所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以赛亚书4:5,6);有火从天降下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悦纳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民数记28:2;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似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但以理书10:5,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之灯和无油之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表示火,因而表示爱。
此外还有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数量太多,不便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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